吉鑫科技(601218.SH):控股股东包士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质押股份68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2%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剩余被质押股份686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77%,占公司总股本的7.02%。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2024年5月6日,吉鑫科技(601218.SH)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持有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14849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9%;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949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包士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836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91%。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剩余被质押股份686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77%,占公司总股本的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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