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在四方面加强监管,督促上市券商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上市证券公司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

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4月12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就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

目前,我国上市证券公司共43家,总资产占全行业的77%,2023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全行业的70%和77%,规模和实力在行业中的影响和地位举足轻重。

“促进上市证券公司的规范、稳健发展,对于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质效,具有十分重要和关键的意义。”申兵表示,“但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看,上市证券公司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投资者保护、内控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申兵指出,这次修订《规定》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的具体举措。

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优化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内控治理、完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规定》做了修改完善,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新规对上市证券公司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人民立场要更鲜明,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强化上市公司姓“公”的意识,把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客户关系管理,切实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

二是发展理念要更先进,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坚持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在聚焦主责主业,端正经营理念方面做好行业表率。市场融资应当合理审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源更好配置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重点领域。

三是合规风控要更严格,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带头落实好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更好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

四是信息披露要更透明,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立足行业功能定位和风险特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披露净资本和流动性等相关核心风控指标和财务运营状况,确保公司运作更加透明,财务报表更加规范,市场约束更加有效。

谈及中长期资金入市,申兵表示,“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加快形成合力,引导各类中长期资金提高权益投资规模,增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影响力,形成中长期投资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首先是做好自己的事。贯彻《若干意见》强监管防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优化资本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市场环境。具体举措包括,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管理要求,支持其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更加关注长期投资价值,减少短期交易行为。

同时,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建立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完善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引导基金公司全面提高投资、研究和综合服务能力。规范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薪酬制度,更加突出稳定投资者回报的政策取向。

其次是完善制度机制。创造支持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主要举措包括,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更好地实现“长钱长投”。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进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提高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稳定性和投资规模。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股票投资政策。提升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投资灵活度等。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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