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原副总经理徐文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据最高检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文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徐文荣,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徐文荣利用担任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长兼国际勘探部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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