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

记者3月22日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促进安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安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的原则,结合实际,优化调整安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安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凡在安庆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安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7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6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来源:安庆之声微信公众号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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