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及时履行信披义务,福达股份(603166.SH)公司董秘张海涛收到监管警示函

上交所向福达股份及时任公司董秘张海涛下发监管警示函,源于该企业本该在2023年6月竣工验收完成的募投项目,但该企业未能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2024年3月13日,上交所向福达股份(603166.SH)及时任公司董秘张海涛下发监管警示函,源于该企业本该在2023年6月竣工验收完成的募投项目(变更后),在限定日期并未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该企业未能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警示决定书中,上交所还要求福达股份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来源:界面新闻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youlianyunpindao@163.com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