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清河县中心医院多项违规罚款279969.2元

邢台市清河县中心医院多项违规罚款279969.2元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清河县中心医院存在于过度检查、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涉及违规金额199978元。对清河县中心医院做处损失基金金额1.4倍罚款即279969.2元的行政处罚。

2月24日,界面河北从清河乡人民政府获悉,清河县中心医院因多项违规罚款279969.2元。

文号“清医保处字〔2023〕第016号”行政处罚书显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清河县中心医院存在于过度检查、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涉及违规金额199978元。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的规定,涉及的违规费用已于2023年进行追回,对清河县中心医院做处损失基金金额1.4倍罚款即279969.2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日期2024年2月4日。

清河县中心医院法定代表人孙彦荣,业务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手术室、放射科、急诊科、检验科、传染科等。该事业单位开办资21616万元。

来源:清河县人民政府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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