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最新人事任免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已公布。

据枞阳在线消息,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已公布,内容如下:

决定任命

王志武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涛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月31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来宾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杨进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伟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美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金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江春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可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新辉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汪华斌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继进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建亚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尹冬壮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晓钟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朴素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

方文兵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汪事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胡一琦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枞阳在线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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