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释放利好:再强化融券监管,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

从严监管下,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证监会再释放利好。1月28日,证监会发布最新通知,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需关注的是,进一步优化两融制度的举措此前已有落地。去年,限售股出借融券问题引发市场关注,为维护市场公平,打击各类不当套利行为,证监会及时加大了对限售股出借融券的监管力度。

2023年10月,证监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并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新规实施以来,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近四成,取得良好效果。

蓝鲸财经从业内了解到,新规发布后,不断有券商对两融业务进行合同修订,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和交易目的的穿透式管理,防止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风险。

证监会表示,在总结前期优化融券机制安排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此次优化融券机制,主要体现以下监管意图:一是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二是突出从严监管,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融券业务的调整,在最新召开的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上也有相应安排,即从维护市场公平性出发,系统梳理评估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安排,重点完善发行定价、量化交易、融券等监管规则,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强化监管,把制度的公平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总结评估运行效果,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日,沪深交易所同步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融券制度,经证监会批准,决定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出借合约到期不得展期。通知自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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