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新农开发时任财务总监、董秘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1月18日向新农开发下发《关于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决定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陈争跃、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春疆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3年12月12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新增关联方并追加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称,公司2023年1-10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合计3841.87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3%,其中包括与前期未预计的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904万元,但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12月才补充审议并披露。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争跃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春疆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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