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有网络账号发布视频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一公职人员张某在外兼职,日薪税后3000元,质疑存在利益输送”。对此,方城县联合调查专班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核实,张某系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职工,曾在停薪留职期间(2021年6月—2023年4月)参与北京某互联网科技公司为期一周左右的专项技术工作,期间日薪3000元。该公司与县生态环境局无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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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上午,有网络账号发布视频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一公职人员张某在外兼职,日薪税后3000元,质疑存在利益输送”。对此,方城县联合调查专班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核实,张某系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职工,曾在停薪留职期间(2021年6月—2023年4月)参与北京某互联网科技公司为期一周左右的专项技术工作,期间日薪3000元。该公司与县生态环境局无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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