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鼎市农信社因违规发放重组贷款等被罚390万元

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7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390万元,时任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蔡永钦等4人被警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客户利用虚假申贷材料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二、违规发放重组贷款

三、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

四、信用风险管理薄弱

五、向关联方发放贷款未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六、向提供虚假签字申贷材料的贷款主体发放无还本续贷

七、普惠型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数据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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