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期财报信披不准确、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等违规,得润电子遭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得润电子12月29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根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违反规定。此外,公司还存在《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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