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甘肃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张永才、周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2兰旅02”“22兰旅03”公司债券合计6.46亿元于2022年9月-2023年2月期间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董事长张永才、副总经理周宁负有主要责任。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张永才、周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甘肃证监局披露关于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作为“22兰旅02”“22兰旅03”的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职尽责。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