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

11月22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政策措施》提出,在自贡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30%;对多孩家庭购买三套住房的,由户口所在区县住建部门认定后执行二套房政策。疏通跨行、跨商业和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全面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落地。在自贡市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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