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未对借款人进行统一授信,亿联银行被罚30万元

罚单显示,亿联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未对借款人进行统一授信。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实习记者 王欣婷

1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公布了2张罚单,剑指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未对借款人进行统一授信。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30万元。

陈以平时任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对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未对借款人进行统一授信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以警告。

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其前三大股东为中发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吉林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5%)以及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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