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资委:严禁省属企业举债购地托市,严禁接盘高风险房地产企业和项目

陕西省国资委近日发布了《陕西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在投资事中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主业中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省属企业,严禁开发境外房地产项目,严禁参与多轮竞拍高价拿地,严禁举债购地托市,严禁接盘高风险房地产企业和项目;主业中无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省属企业,禁止参与非自有土地竞拍、开发,存量商业地产开发项目严禁追加投资,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原则上应当与中省有主业优势的企业合作开发,严防行业投资风险。此外,主业中有金融业务的省属企业,要建立健全金融与实业资产风险隔离机制,构建有效风险应对处置机制;主业中无金融业务的省属企业,严禁投资入股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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