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20条措施,引金融“活水”流向创新一线

山东推出20条措施,引金融“活水”流向创新一线

对科技类私募股权管理机构落地奖励最高300万元。对投早投小科技型企业的创投机构,投成奖励最高200万元,投后风险补偿最高600万元。

据大众日报消息,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20条举措,引导金融“活水”积极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我们热烈欢迎各类创投机构落户山东,落地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科技类私募股权管理机构落地奖励最高300万元。对投早投小科技型企业的创投机构,投成奖励最高200万元,投后风险补偿最高600万元。对科技孵化器投资在孵企业的,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省科技厅厅长孙海生说。

《措施》创设总规模130亿元的再贴现引导额度,重点突出科创和专精特新。设立“鲁科贷”,贷款贴息最高50万元。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研发类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省市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90%,解决银行“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

对符合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按照申请募集资金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总部企业按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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