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等,ST天顺及实控人等收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天顺10月9日公告,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及现任董事王普宇、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胡晓玲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苏旭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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