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网络售房”,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10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网络售房”,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征求意见稿提出,商品房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来源:观点网 查看原文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