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山西“黑老大”程幼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程幼泽代理律师杨学林、朱孝顶介绍,该案将公开审理三天。
据阳城县检察院“阳检公诉刑诉[2016]170号”起诉书显示,关于山西晋城所谓“黑老大”程幼泽“高调出狱”事件,包括程幼泽本人在内,检方一并指控涉案被告人14人,相关证人多达323人。
5月23日,山西省“黑老大”程幼泽出狱时请人导演并自己出演了一出“黑社会列队迎接老大出狱放鞭炮设宴席”的闹剧。
当日11时30分,在礼花炮、鞭炮声中,身着白色唐装的程幼泽从监区走出,分列两排的黑衣人统一向程幼泽喊“三哥好”,程幼泽挥手回应。
5月27日,晋城市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时通报,晋城市公安局“5·23”专案组于5月26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程幼泽刑拘。

检方称,迎接程幼泽出狱的人员、车辆在晋城监狱附近长时间聚集,大量鞭炮、礼花炮摆放、长时间燃放等行为,导致监狱附近秩序混乱,严重干扰了监狱的正常工作秩序。迎接程幼泽出狱的相关视频迅即被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大量转发,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检方认为,包括程幼泽在内,刘某、李某林等其余11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中,程幼泽等8人为首要分子,赵某等6人为积极参与者,其行为均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14位被告人属共同犯罪,程幼泽、程某林、毕某属累犯,应从重处罚。
检方查明,2016年5月,程幼泽多次通过晋城监狱狱警王鹏传递消息,使用王鹏的电话联系、违规安排会见等方式,与被告人刘某、贺某香等人商量,让多找点人、找些好车,为其组织出狱迎接仪式。
2016年5月15日,程幼泽先后向刘某、李某林传递到晋城监狱会见消息。16日,在晋城监狱狱警张宏庆的违规安排下,刘某、贺某香等人在监狱会见了程幼泽,商量了程出狱迎接事宜。会见结束后,按照程的意图,刘、贺二人到李某林家中,与另外几名被告人商量迎接事宜。后又经过一次商议,具体策划和设计任务交由赵某。
赵某策划设计了欢迎仪式:程出狱出狱时,由身着黑色短袖T恤、黑色裤子的统一服饰“黑衣人”,列队夹道欢迎,统一喊口号。
据公开报道显示,程幼泽曾三次入狱,加上这次被批准逮捕,他已是“四进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