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泽达易盛财务造假诉讼案有新进展。
9月21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3.4亿元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账户,通过司法调解等高效方式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律师指出,此前该案虽已从普通代表人诉讼转化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扩大了投资者的保护范围,但诉讼程序仍较为漫长。在此背景下,东兴证券等中介机构接受上海金融法院调解,先行设立赔付资金账户,投资者有望“更快更多”地获得赔偿,以弥补损失。
业内人士指出,东兴证券等中介机构承诺纠正违法行为,主动赔付投资者损失,有助于树立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形象。若解决问题效果良好并受到监管部门认可,则有可能按《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终止案件调查及处罚。
该案已进入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泽达易盛案系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
今年3月31日,因涉嫌在泽达易盛科创板上市项目中,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东兴证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4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12名泽达易盛投资者提交的共同起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11名被告的申请。6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
7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布《泽达易盛代理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同日,中小投服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泽达易盛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征集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意味其成为A股第2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7月27日,中小投服中心表示,征集期内适格投资者为226人,适格投资者参与征集的比例约为4.04%。相较于首单集体诉讼的康美药业案,征集期虽然缩短,但适格投资者参加征集比例是首案的6倍,投资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
7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公告,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至此,泽达易盛案件实质性进入特别代表人诉讼阶段。截至发稿日,该案件暂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据悉,相比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明示加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征,也就是不反对则默认加入,这能扩大投资者保护的范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证券诉讼案件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邓峰此前曾表示,代表人诉讼此前在学界已被呼吁多年,此次在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领域施行,是一次难得的制度尝试。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桑田对界面新闻表示,该案由普通代表人诉讼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意味着赔付范围扩大,大量因故未参与诉讼的小股东权益也得到保护。同时,省略了投资者主动登记的环节,体现了对重大案件的兜底保护。
东兴证券等拟出资3.4亿元设立赔付账户
根据东兴证券的公告,3.4亿元金额为公司初步估算结果,资金规模将根据最终计算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进行调整。
桑田表示,即便该案此前已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但对投资者而言,诉讼程序依旧较为漫长。东兴证券等中介机构设立赔付基金,实为接受法院调解。相比于诉讼,设立赔付基金账户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在赔付金额上可能比诉讼结果更优。
Wind数据显示,东兴证券上半年投行收入为1.01亿元,较去年同期同比下滑78.24%。
桑田称,对东兴证券等中介机构而言,主动赔付有助于树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形象,尽快消除负面的社会影响,也有利于避免长期诉讼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阻碍。
同时,据业内人士分析,参考同期紫金存储案件来看,如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并得到监管认可,则有望按照《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终止案件调查及处罚。
对资本市场而言,该案警示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特别代表人诉讼、司法调解、先行设立赔付账户等制度施行,在丰富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同时,也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实现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