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一审被判死刑,当庭表示上诉

杨妞花对判决结果感到很满意。

图片来源:贵阳市中院

界面新闻记者 | 吕雅萱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迎来法院判决。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余华英是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人,出生于1963年12月29日。1984年,余华英与重庆大足籍男子王某文结婚,后生下一女。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某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产下一名男婴。由于无抚养能力,两人商定将孩子贩卖至河北邯郸,得到数千元报酬。由此,余华英和龚某良开启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之路。

此前据澎湃新闻报道,据检方指控,从1993年到1996年,短短3年多的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1993年1月,两人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6岁的小A拐走;同年8月,两人又在遵义将小B和小C兄弟俩拐走;1994年,两人在贵州省都匀市白子桥附近将小D拐走;1995年7月,两人在都匀市小围寨附近将小E和小F兄弟俩拐走;1995年冬,两人来到贵阳,将5岁的杨妞花拐走;1996年7月,两人又回到都匀,在西园村小河边将小H和小I姐弟俩拐走;同年10月,两人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J拐走;随后,两人回到重庆大足,将小K拐走。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当时,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后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3年。2009年出狱后,余华英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居住。

2021年,“女子被拐21年致双亲去世”一事引起广泛关注。上述被拐11名儿童之一的杨妞花长大后通过短视频寻亲成功,遗憾的是,杨妞花的父母在其被拐后几年,因承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相继去世。

杨妞花随即报警,2022年6月,贵阳市南明区警方抓获余华英,随后,南明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其提起公诉。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杨妞花代理律师透露,检方提供的量刑建议书显示,被告人余华英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接受刑事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

杨妞花对此不满并追加起诉,申请将案件从南明区人民法院移交到有审理死刑案件权限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还追加790多万元民事赔偿。“我知道她赔不起,我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希望她被严判。”杨妞花公开表示。

该案于2023年7月14日在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在庭审现场,余华英在庭审上承认了拐卖11名儿童的事实,但没有提供更多细节。杨妞花在发言时则突然起身,当场下跪,哭着请求法庭重判余华英。

9月18日,贵阳市中院在宣判时表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该案宣判后,杨妞花在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对判决结果感到很满意,如果二审能够继续维持一审判决,对余华英立即执行死刑,“我觉得会让全贵州丢失孩子的家长都能看到希望,这次审判就是所有家长看到的光。”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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