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收定增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有足够能力建设及运营募投项目

深交所9月6日公告,下发对漳州发展的《关于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97亿股公司股份,募资不超过18亿元,用于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同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最近一年及一期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的原因;说明公司向参股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涉及资金占用。要求公司谨慎论证集中式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建和运营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公司是否有足够能力建设及运营募投项目,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要求说明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多次变更和延期、前次募投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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