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即日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一线城市已全部出台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9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查询,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资料显示,此前广州、深圳、上海已发布相关政策,至此四大一线城市均已出台“认房不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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