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减持触及违规,贵州三力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贵州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贵州三力9月1日公告,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王惠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截至2023年7月27日,王惠英与凌宗蓉、贵州三力大股东张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贵州三力59.6880%的股份。2023年7月28日,王惠英与凌宗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贵州三力股票92.18万股,占贵州三力总股份数的0.2249%。2023年7月31日,王惠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贵州三力股票327.17万股,占贵州三力总股份数的0.7982%,导致王惠英、凌宗蓉、张海作为一致行动人,在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过部分数量为9487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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