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立即开展电力核电石油石化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出通知要求,为了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电力、核电、石油石化等能源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

通知称,全面彻底排查能源领域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及时发现并切实治理施工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能源领域建设施工重特大事故。

根据通知,本次检查重点包括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石油储备基地建设项目、油气管道建设项目、炼油工程建设项目、能源领域其他建设项目等。

通知要求,各能源企业要制定检查计划,细化检查方案,对本系统本单位所有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把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和其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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