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陈勇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

山东高法官微消息,5月5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陈勇受贿一案。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1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陈勇利用担任淄博市委常委、桓台县委书记,济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德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金返还、项目建设、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0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近二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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