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前夕 中国证监会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

规定有三方面变化,一是适用范围由沪港通拓展至深港通;二是投资者适当性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三是为未来货币兑换机制的完善预留了空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随着8月16日国务院层面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及两地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后,深港通再获得技术环节的推进。

9月30日,证监会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证监会表示,除去援用2014年6月沪港通的原则和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和职责等大部分内容外,规定有三方面变化,一是适用范围由沪港通拓展至深港通;二是投资者适当性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三是为未来货币兑换机制的完善预留了空间。

证监会还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上市公司配股有关安排。证监会要求,在港股通下,香港公司对内地投资者配股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对等原则,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两地在监管内容上大体相当,一般不额外增加监管内容;二是相互信赖原则,主要依赖于对方的监管,建立监管信息协议机制;三是不显著增加上市公司额外负担。

以上措施进一步为深港通的开通准备了条件。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国务院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证监会方面称,距深港通正式开通尚需4个月左右的时间。期间,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委,出台深港通业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组织两地交易所以及市场参与者,完善业务流程,做好技术准备;与香港证监会就深港通下的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以及投资者保护等进行磋商,对现有的监管合作备忘录、投资者教育等相关监管合作安排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推动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签署互联互通的合作协议。

8月16日晚间,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唐家成在北京共同签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标志着深港通实施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8月上旬,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兼深港通专项工作小组组长方星海在深圳主持召开深港通工作座谈会透露,目前,深交所等四方已完成主要规则制订工作,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技术系统开发和相互仿真测试也已完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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