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务顾问未尽责 中德证券被罚没600万元

山西证券投行子公司中德证券作为紫光卓远的财务顾问时未勤勉尽责,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罚没600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证监会对于中德证券的立案调查结果终落定。

山西证券(002500.SZ)9月20日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昆明机床股权转让中,作为紫光卓远的财务顾问未勤勉尽责,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遗漏,证监会拟没收中德证券300万业务收入,并处一倍罚款。

根据公告,2015年11月12日,紫光卓远通过昆明机床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报告书未披露《股份转让协议》中增加的协议解除和生效全部条款。

但担任财务顾问的中德证券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范要求,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权益变动目的等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德证券在出具上述核查意见和声明时,未取得沈机集团和紫光卓远正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未通过核查发现该协议文本中的新增条款,其出具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存在重大遗漏。

中德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责令中德证券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中德证券负责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庆中、王鑫,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中德证券为山西证券的投行子公司。为了突出投行业务的专业性,山西证券与德意志银行于2009年出资成立合资券商中德证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山西证券持股66.7%。

山西证券8月11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立案调查。

2015年9月在回应“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受理”问题时,证监会曾明确,独立财务顾问(暨保荐机构)因从事并购重组、保荐业务被立案调查后,证监会对其出具的文件暂不受理,待立案调查影响消除后,视情况受理。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处罚落定,中德证券的投行项目或恢复,但其中并购重组或仍然停滞。

截至目前,中德证券在会的并购重组项目有2个,分别为银禧科技和大连国际的并购重组。

随着中介监管趋严,除了中德证券外,今年以来,兴业证券、西南证券、中泰证券和信达证券也相继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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