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微信微博上再发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根据其中的最新规定,在微信微博发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

图片来源:CFP

下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灾情、警情等,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8月30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按照规定,这一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刑法修订前,在第二百九十一条中有这一的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很明显,修订前,刑法对于网络虚假信息定刑的范围比较狭窄。而对于更宽泛的利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进行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仅仅是一般的治安处罚。

显然,从今年11月1日起,纳入刑法的虚假网络信息的界定范围将更加宽泛。11月1日起,若再有任何编造虚假灾情、警情等,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等行为,都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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