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规范地名需审慎稳妥而行

整治地名是城市建设、乡村建设无法绕开的话题。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文|证券时报 吴学安

近来,海南、陕西、河北、广东等地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按理说,这项举措体现了文化自信,而且一些地名确实存在挟洋自重、古怪难懂的现象,为各界诟病多年,但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存在一刀切、标准不明、组织实施不够稳妥等情况,导致舆论也出现了一些反弹声音。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工作的推进,在一些带有深刻历史底蕴的旧地名逐渐消失的同时,一些“大、怪、洋”的名字也趁机大行其道。这其中,尤以开发商命名的楼盘项目最为盛行。近期,浙江、广东、海南等地相继开启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工作。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以及道路、街巷等名称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整治地名是城市建设、乡村建设无法绕开的话题。它既要体现国家关于城市规划要展现城市特色、新农村建设要保留乡村风貌的要求,更要保留对事实的还原、对历史的尊重。由于此次地名治理工作的范围,堪称历年之最,执行力度上也极为严格,随着更名行动大范围展开,部分地区也开始出现了关于是否“矫枉过正”的争论。一时间,“你居住的小区更名了吗”成为当下最流行的话题。如何在地名规范工作中避免“过激”和“过度”,值得考虑。

地名所涉非小。看似仅是名字变化,但却渗透进了柴米油盐的市井生活,与普通民众安稳的日常发生直接关联。整治地名“大、洋、怪、重”乱象,规范地名命名行为,无可厚非。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其行为本身也要规范,才能尽量减少争议,让老百姓信服。一方面,规范地名要严格遵照认定标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科学合理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对于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防止乱改老地名,确保地名总体稳定;另一方面,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依规推进,避免因地名更名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的重要举措。需要明确的是,地名纠偏必须纳入法制框架,必须要确保程序合规、于法有据、法有授权。我国早在1986年就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1996年又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原则层面到操作层面,都给出了相应的规范性法律依据,这应当成为地名整治的法律依据,而不能在执行过程中加入太多的主观判断。整治地名行为应在充分尊重法律的前提下,什么样的地名需要改,什么样的地名不需要改,当地政府出台政策、行使职责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如果让大家有了“太任性”的印象,必然会招致“乱作为”的诟病。

地名更改,既要与城市管理、区域建设相吻合,也要与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居民的认知心理相联系。事实上,对于整治规范地名的行动,民政部等六部委有着严格的要求,以防止地方执行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整治除了更正乱象,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减少主观成分,做到客观公正。只有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出台,遵循公开透明的程序设计,充分考量民意,才会让争议更少,理解更多。再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管,才能让不规范地名无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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