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大礼包”接连落地,A股公司谁将率先受益?

高校企业,这个距离高校资源最近的群体,在激励渠道打通后,有望在本轮创新改革的浪潮中实现新作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 王青青

提到科创板,科研后备力量不容忽视,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转化因此至关重要。为激发创新,国务院送上了一个政策大礼包。

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随着近期多项科创“大礼包”接连落地,A股公司谁将率先受益?高校企业,这个距离高校资源最近的群体,在激励渠道打通后,有望在本轮创新改革的浪潮中实现新作为。

已有企业施行“技术股+现金股”激励

前期,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的股权激励在部分省市有试点,以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主要为无形资产,在混合所有制的背景下,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推行股权激励方案。

例如,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下称“西北院”)就试点了“技术股+现金股”的股权激励方案。

截至2017年年底,西北院建成了15个研究所(中心),依托科技成果转化组建了28个高技术产业公司,包括A股公司西部材料,以及新三板挂牌企业西部超导、西部宝德和西安凯立。

在对院所、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实施“技术股+现金股”的成果转化激励上,一方面,西北院让员工通过现金入股,即某项科技成果在转化时,院所、科技人员、成果转化公司必须以一定比例的现金形式入股,使三方均产生实实在在的资金成本,以提高三方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依据政策允许科技人员通过无形资产入股,将科技成果作价评估,按照政策要求比例分给个人。

据统计,实施股权激励以来,西北院已先后将技术评估9188万元入股,量化无形资产分配,按照4∶4∶2的比例分配给参与科研、中试、产业化三类技术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是:

对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科技人员,通过科研与技术开发所创造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等职务创新成果,采取转让、许可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在相关单位取得转化收入后三年内发放的现金奖励,减半计入科技人员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减轻税收负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速。

“技术折股”有哪些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可作为出资入股。其中最常用的便是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因为这两项往往代表着含金量较高的科学技术。

投资者更为关心的是,技术入股最多可以占据多少股权?《公司法》此前曾规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以百分之七十为上限”,不过在第四次修订后的《公司法》中,这条已删除。

也就是说,以专利、版权为例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入股可超过70%,甚至100%。当然,在实际的运用中,非货币财产是不可能达到100%出资入股的。但此项规定的迭代更新,已大力推动了科技创新的进展。

记者注意到,财政部、科技部曾在2016年发布《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对“技术折股”做出过比例规定:“试点企业采用技术折股方式时,可以评估作价入股,也可按该技术成果实施转化成功后为企业创造的新增税后利润折价入股,但折股总额应不超过近3年该项技术所创造的税后利润的35%。”

不过,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6〕38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现有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如何激励?

在国内高校中,清华大学较早地建成了完善的技术转移体系,为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提供开放式平台。

2015年,清华大学制定了《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评估处置和利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修订后正式施行。在利益分配方面,基本采用“三七分”,即三分归学校和院系,七分归个人。

根据规定,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许可、转让所获现金收益,学校享有15%,原则上成果完成人所在院系和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分别享有15%和70%。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所获股权,学校享有15%,原则上成果完成人所在院系和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分别享有15%和70%,其中学校和院系享有的股权由学校统一委托股权管理公司经营管理。

完善、透明且诱人的激励机制,使清华一大批科研成果进入了转化阶段。

据媒体2017年6月份的报道,2016和2017年上半年,已有约40个作价入股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此外,通过各类产学研合作平台的搭建,清华每年与企业的横向科技合作达到近1700项。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校企业国资体制改革加速的背景下,清华正在相继转让启迪与紫光控制权。

其中,紫光股份、紫光学大、紫光国微等三家“紫光系”上市公司同于10月25日晚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

而深投控正是日前上证报率先报道的“深圳数百亿驰援上市公司”的执行主角之一。

深圳作为改革创新的前沿阵地,深投控又是专业的资本运作平台,其是否将为清华紫光系公司带来更多“商机”,值得期待。

未来校企合作将更加活跃

校企合作是上市公司提高研发实力的重要方式。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上证报记者采访获悉,多家公司都表示未来会加大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并且创新激励方式。

据上证报资讯统计,今年以来已有约35家上市公司与高校设立合作项目,行业集中在计算机、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

而2017年全年的上市公司校企合作项目约有19个,即今年的上市公司校企合作已经接近去年的两倍。预计未来校企合作将更加活跃。

以下是今年上市公司公布的校企合作项目:

高校概念股全名单

 

 

来源:上海证券报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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