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成立“满月”成绩单:受理案件728件 标的总额103亿元

因网络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仍由其他法院管辖,不属于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

距离中国首个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挂牌成立已过去一个月,界面记者9月21日从上海金融法院了解到,截止9月20日,该院共受理案件728件,标的总额达103亿元,案件类型涵盖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营业信托纠纷等。

“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按照中央政法委、上海市委、最高法院的要求,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上海金融法院提出建设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专门法院的发展目标,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市委、最高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法院未来的建设中,我们将充分发挥金融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及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高效地金融司法服务。”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

据了解,上海金融法院按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目前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立案庭、综合审判一庭、综合审判二庭、执行局、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和综合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0名。目前,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整体划转和全市法院公开遴选,在编干警共66名,硕士以上学历55名,占比达83.3%。其中,入额法官28名,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法官26名,占比达92.8%;具有博士学位的法官6名,占比达2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上海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为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以上海市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上海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赵红指出,目前上海金融法院仅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与涉金融行政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因此,因网络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仍由其他法院管辖,不属于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范围。

“以网络借贷平台为被告的金融民商事案件,不包括网络借贷的民事案件和因平台违法活动所引发的刑事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络借贷案件,只有在诉讼标的额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下,才由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受理。”赵红说。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审判业务庭层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3:3:3的比例,上海金融法院组建了8个专业化的金融审判团队。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担任审判长。审判团队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需求为导向,实行自主管理,注重对团队协作的整体考核,实现审判效能最大化;在院级层面,成立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案件三个法官专业委员会,作为审判专业领域内向审判委员会负责的指导协调组织,对“新、难、精”案件加强研判,确保裁判标准统一,对基层法院进行审判业务指导,分析共性问题,提炼类案裁判规则,与金融监管机构、同业公会、金融研究机构等外部组织机构开展沟通协调,借智借力的同时,与金融监管部门形成金融治理合力,优化金融法治秩序。

在智能化建设方面,着力智源平台、智审平台、智管平台、智慧法庭四个方面的建设。上海金融法院建立的网上在线调解平台,就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诉调对接工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提速加能。

8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委托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就是利用网上在线调解平台妥处纠纷的典型案例。该案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18亿元。据介绍,该起案件也是上海金融法院首日立案的案件。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资深调解员吴缜杰在接到上海金融法院委托后,通过网上在线调解平台排摸双方诉求及诉讼心理,调解工作全程均在线上开展。在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后,将落地的银行业纠纷调解协议提交上海金融法院,由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在线诉讼服务途径的拓展,诉讼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标志着银调中心与上海金融法院线上线下对接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为我们签署建立合作机制确立了良好的基础。”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吴缜杰表示。

此外,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上海金融法院全面启动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据了解,目前已制定涵盖院党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立审执工作、司法行政等40余项规章制度。

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上海金融法院调研时强调,要借助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有利条件,利用专业化审判和案件集中管辖的优势,实施金融审判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增强我国金融法治的公信力、吸引力、影响力。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审判的司法需求。完善金融审判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与金融监管机构、高校、专业研究机构等探索建立交流渠道和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锻造一支司法业务精湛、金融功底扎实的审判队伍。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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