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列入互金举报平台 虚拟货币将迎更严监管

即日起,“代币融资发行”(俗称ICO)将可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举报。

虚拟货币的整治正在不断加码。

8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下称互金举报平台)在“互联网金融举报范围”中,新增“代币融资发行”的举报内容。

目前,互金举报平台举报范围共有9大项,包括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支付、跨界类、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以及“现金贷”业务、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代币发行融资等。

其中,新增的代币发行融资类的举报内容具体包括以下6项内容:

  1. 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
  2. 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
  3. 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4. 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5. 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6. 其他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

举报内容虽已更新,但截至发稿,互金举报平台官网首页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举报主页面目前尚未更新。

公开资料显示,互金举报平台于2016年10月13日起,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开通,旗下微信公众号也开通举报功能。投资者可通过举报平台或微信公众号,以个人名义或者代表单位,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

据了解,互金举报平台将统一汇集整理举报线索,并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同时,互金举报平台开通举报查询功能,输入举报编号、身份证号即可进行查询。

近期,利用“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似乎蠢蠢欲动,有死灰复燃之势。为了防范此种风险,日前,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布《关于防范以“区块链”、“虚拟货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严重扰乱了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埋下社会风险隐患。

与此同时,BAT也相继发布对于“虚拟货币”的相应解决办法。百度方面,查封了“虚拟货币吧、数字货币吧”等贴吧;支付宝宣布“对于个人账户涉嫌虚拟货币交易的,根据情节坚决采取限制账户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处理措施;腾讯则查封了包括火币资讯、深链财经等区块链知名自媒体微信公众号。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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