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何伟:我总是被异乡人吸引

何伟在中国的流行,证明优秀的写作和洞察仍能赢得读者的尊重。这是一篇很长的访谈:他如何成为一个作家,写作和人生经历的联系,以及他独有的迷人腔调。

摄影:吕海强

何伟(Peter Hessler)可能是中国人最熟悉的美国非虚构作家。他出生于1969年,曾是《纽约客》杂志的特约撰稿人,出版中文作品《江城》、《甲骨文》、《寻路中国》、《奇石》。

 

“何伟”这两个字,用重庆话讲,是“Ho Wei”,他在邮件中就这么称呼自己。也只有在涪陵,这名字听起来才有了意像,仿佛从山城的石梯蹦出来的,那里所有人都这么叫他。不像在北京上海,大家亲热地叫他“Peter”,其实生分了很多。在中国的这两种地区,何伟也是两个样子。他无疑更喜欢待在涪陵或三岔,那里既是异乡,又是故乡。

我还记得我们初次交谈,是在涪陵一家宾馆的大堂。大堂吧只有我们一桌人。他长袖T恤,户外裤,领口上插一支钢笔。谈到他感兴趣的话题,他就掏出个小本子,把钢笔递过来,让我们写上去。比如“报告文学”——他好奇中国以前是怎么称呼非虚构写作的。谈到我们感兴趣的话题,他就拖过我们的笔记本,用那支钢笔写上一溜英文名字。有人名,也有书名。我想这是他成为作家的习惯,走到哪里,记到哪里。

那是2011年春天了。回到北京后,我按照他写的人名,挨个访谈了一遍。其中摄影师马克·里昂的谈话给我印象最深。他说何伟喜欢打篮球、喝可乐,喜欢吃一种雀巢的谷物早餐。每次写邮件,你写一句,他要回你一堆句子。听起来很美式,像个大男孩的喜好。那时何伟已回美国,正在学阿拉伯语。在我们后来的邮件来往中,果真如此——我小心翼翼地问几个问题,他热情洋溢地回答很长一篇文章。

那年秋天,麦克阿瑟天才奖公布后,何伟在邮件里吃惊地表示他也很意外,谦虚地说那不是他应得的。他们一家正打算搬到埃及去,他很期待即将发生的变化,无论是新生活还是写作。那篇关于小镇药剂师的故事,刚刚在《纽约客》刊登,之前已在编辑手里躺了半年了。有个电影制片人打电话给他,对药剂师很感兴趣。但他很明白,电影圈总是这样,说来说去,并不一定有结果。那个故事耗费了他一年时间。在何伟为《纽约客》撰写的所有文章中,“DR.Don”至今仍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DR.Don”收录于何伟今年出版的新书《奇石》。在中国目前的图书市场,非虚构已成为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其中,何伟的每一本书都会引起巨大反响。也许正因如此,《GQ》智族杂志决定颁给他2014年的年度作家。

下面这篇访谈,是今年8月我们通过邮件完成的。那时他又回到了美国,坐在一个谷仓里给我回信。和往常一样,他从不吝啬自己的文字。访谈很长很长,但我想对于喜欢何伟的读者来说,无论多长都不够。好作家的每一封信,都可能单独成为一篇好文章。这也是一篇单纯的作家访谈。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没有比写作更重要的事了。

 

访谈:

 

为什么这个时候回美国?

我们每年夏天都会回去度假。我在科罗拉多当地有一些长期关注的话题,但是程度不深——几年之内我应该都不会动笔。不过只要我回科罗拉多,就会顺便做些采访工作,未来的某一天——或许十几年之后——我希望能够把它们写出来。

不过,这基本上还是个假期。我们在2011年离开了科罗拉多州的里奇韦市(Ridgway,CO),没打算再回去。我们在那里租了个房子,过了四年,然后把所有东西存进仓库,飞往开罗。在开罗住了一年以后,我发现自己突然很渴望在美国有一个永久的家。部分是由于我觉得埃及不太稳定。我知道那里很有可能发生严重的政治动荡,甚至是暴力事件,到时候我可能要安排Leslie和女儿们撤离当地。

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Leslie和我都认为居有定所会帮助我们踏实下来。我现在已四十多岁。在中国的十年,我的生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条件也常常很艰苦,我非常努力地工作——写了三本书和很多杂志文章。但我觉得,这种生活真的不是长久之计。我开始把我的职业生涯视为一场马拉松长跑。未来很多年里,我希望能够继续写中国和埃及这些地方的故事。我并不想换一份安逸些的工作——我不想长期住在美国,或者成为政治评论员之类。我现在的工作才是我想要的。但随着年龄增长,又有了孩子,情况就会越来越难。所以我意识到必须设法处理好这件事。我决定在科罗拉多置产安家,这样每年夏天我们都能回到美国小住,换换环境,休息一下。也给孩子们一个美国的家。Leslie和我希望她们每个夏天都可以回来,让这个地方陪伴她们的童年成长。

所以,在开罗住了一年之后,我们用一个星期回到里奇韦看房,最后买下了一个小农场。农场有一个谷仓和一辆房车,以及五公顷灌溉农田。这里水源充足(在科罗拉多,这一点很重要),所以植被丰富,风景优美。我们计划几年内盖一座房子,但是目前来说,住房车就可以了。我在谷仓里放了一张写字台,把它变成了我的办公室,这些天我正在那儿写一个故事。

不出意料,我们买下这处产业的一年后,开罗就发生了可怕的大屠杀,Leslie和女儿们不得不回到美国住了两个月。幸运的是我们有这处房子,她们都很开心,Leslie也能有地方工作。我们真的很高兴能有这个根据地。

 

很多人都很好奇你在开罗的生活,是否真的很危险?在那边采访写作和中国有何不同?

你正准备给孩子们洗澡,或者刚开始吃晚饭的时候,所有的灯都灭了。时间一长,这些事会令人精疲力尽。

生活绝对比在中国艰苦,让我想起1996年住在涪陵而不是2005年住在北京的状态。生活不太方便。超市里很难找到你需要的东西,晚上常常会突然停电个把小时。虽然应付得来,但还是会劳心。你正准备给孩子们洗澡,或者刚开始吃晚饭的时候,所有的灯都灭了。时间一长,这些事会令人精疲力尽。

但在治安方面,我们所住的街区以及日常生活都还好。开罗真的是一个很安全的城市,让人惊讶。很少有暴力犯罪发生,即便是在革命之后的混乱时期,仍可以这样说。而且,我们住在扎马雷克(Zamalek)区,位于尼罗河中央的一个小岛上,正因为它是个岛,所以有更好的保护性。那是个很棒的地方,位处中心地段——我们的住所距离解放广场(Tahrir)仅1.5英里。但同时,通往小岛的桥梁又起到了区隔两地的作用。扎马雷克区有很多使馆,所以安全保卫措施很严密。距离我家两个街区之外就是中国大使馆。幸运的是,那些容易遭到示威抗议的使馆——美国的,英国的,以色列的,阿拉伯的——都不在扎马雷克区。所以那里一直很平静。

所以我并不觉得我的女儿们处境有多危险。我们的街区很静谧。但话虽如此,我也要坦白讲,在这里当记者并不安全。我尽力避开风险,但是你永远无法确定会发生什么事。举个例子,1月25日是革命三周年纪念日,所以我去离家1英里外的莫汉迪辛(Mohandiseen)地区参加了一次抗议活动。抗议过程是和平的,规模也不大,但是警察和军队向那些抗议民众开枪。枪弹真的很猛烈密集,人人四散奔逃,很多人受了伤。我并没有被子弹击中,但在逃跑过程中,我的脚部有两处好像骨折了。结果,当天晚上我去看医生,他给我拍了X光片,告诉我没有骨折——埃及的医疗条件通常比较差。他说一周左右就会没事了。不过我能感觉到伤势比他的诊断要严重,所以接下来的六周,我都拄拐走路。回到科罗拉多后,我立即找到一位很好的骨科医生进行了复查,她拍了X光之后告诉我,我的脚上确实有两处骨折!幸亏我当时没用伤脚继续走路。她说由于我小心应对,患处恢复得还不错。

但这些场景真的让人不安。当然,和其他许多大规模屠杀相比,这次不算严重。目睹了这种公然的暴力行为,其可怕程度难以言喻。有一个视频,有人把我受伤的那次抗议活动拍下来放到网上了。你能看到四散的催泪弹,听到猛烈的枪声。这些行径其实都没有必要,真的。这令人悲哀。

 

但去埃及写作,一直是你的计划之一。现在来看,它仍具有足够大的吸引力?

我们很高兴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了。当然,这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为此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同时处理好几件事情真的很难——移居到一个新国家,学习一种新语言,想办法采访那些场面混乱而且瞬息万变的新闻事件,同时还要抚养一对双胞胎女儿。(我们搬到埃及的时候,孩子们才一岁半)。所以这一路并不容易。不过这也是一个令人着迷的过程,让我获益良多。而且,幸运的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安稳。此外,埃及人真的很好玩。他们生性友善,有很强的幽默感。欢笑在他们的文化中是很重要的部分。外人很难了解到这一点,因为把他们推上新闻的都是大型政治事件。但是当地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其实还不错,有滋有味的。

 

你打算何时离开埃及?

我目前正在为写新书做准备。我觉得,大部分的采访工作都已经完成了,但这是个大项目,所以我可能还需要再花一年时间做调研。我想或许能在2015年秋天动笔。我感觉我们可能会在三年后离开埃及。这应该能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这本书,Leslie也应该能结束她手上的工作。

 

很多作家喜欢写自己熟悉的世界,但关于美国,你写得很少。对你来说,外国故事更有诱惑?

我相信一个好作家能够在任何地方写作,这毫无疑问。我离开中国的原因之一,就是我想证明自己不是一个专写中国的作家。我觉得,我需要向我的编辑和读者证明这一点,也需要证明给我自己看。我在美国也能写作并且快乐地生活,知道这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当你在海外住了太久,你的职业生涯与另一个国家的关联过于密切之后,你会有种危机感,你担心自己回国过后反而失去了从事专业写作的能力。我不想发生这种情况,所以我希望拥有在美国进行报道和写作的经历。

但我感觉,在发展中国家从事这项工作更有趣也更有意义。美国是一个稳定的国家,很少有戏剧性的变化。而且,已经有太多人在写美国了。而中国和埃及这些国家还处于寻找未来方向的过程中。迅速而巨大的变革正在发生。同时,在这些地方并没有太多的外国作者,尤其是非虚构写作方面。某种程度上,这问题并不复杂,因为它跟时间与年龄有关。干劲十足并愿意到埃及这些国家去实地采访的人都很年轻。但是作家们一般都比较年长,通常要到四十岁以后才渐入佳境。可是到了那个年纪,大多数人都更愿意留在美国过安稳的生活。如果我能适应埃及的生活,也愿意到那里去写出有趣而精彩的报道,并且我的妻子也跟我持同样想法,那么我们就该去做。我们的工作在那里更有价值。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没花太多时间在美国的原因。基本上,我们希望在美国把孩子生了,同时,我也希望写出一些不错的文章,以证明我有能力在美国工作。不过那之后我们还是想回到海外去。所以,由于时间有限,我并没有写很多关于美国的故事。但其中有几篇我个人非常喜欢。比如那篇小镇药剂师唐医生(Dr.Don)的特写,我自认为是我写过的最好的故事。

 

在成为作家的路上,父亲和你的老师(约翰·麦克菲)对你影响很大。至今仍然如此吗?

我的个人经历一直影响着我,正如我的学业背景也在影响我一样。这些都是造就我的基础。不过现阶段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作家,所以我需要遵循自己的方向。我尽量多抽时间去探望父亲,也常常和约翰交谈。但是,我生活中很多关键的部分,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生活的挑战,与他们两人的经历截然不同。所以我必须找到自己的路。

 

在你读书最多的时期,哪些作家对你影响较大?

从高中到牛津大学,那是我阅读量最大的时期。对我影响最深的作家包括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斯考特·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以及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对我的影响,是在语言和笔调上。康拉德的作品让我有兴趣探寻外面的世界,特别是到发展中国家去游历和居住。麦克菲的作品让我思考如何将文学带入非虚构写作中。

 

约翰·麦克菲的写作课堂带给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或许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如何去写“a set piece”。麦克菲给我们举的例子,来自他的《到乡下来》(Coming into the Country),书里写到他沿着阿拉斯加的一条河流长途旅行时,看见了一头熊。然后,他专门用一个短章节写起了熊,描述它们的样貌,它们的生活方式,它们在大自然中的角色。这部分只有几页篇幅,然后他回过头来继续写他的沿河旅行。这种结构与写作方式,其实并未影响到文章的主线,读者也不会感到困惑——相反,它用颇富趣味性的方式有效传递了信息。这就是所谓的“a set piece”。在课堂上,我们认真阅读了这部分内容,麦克菲谈到了他的构思,以及采用这种结构的原因。

大部分记者永远不会学到这一点,因为报社的编辑并不鼓励记者去思考过于复杂的结构。但是麦克菲很早就教会了我们,我获益匪浅。当我到涪陵的时候,我已知道如何去运用处理“a set piece”了。

 

你在他的课堂上写过什么故事?

我在麦克菲的课上写的大部分东西都没太大意思。但那年春天,一件非常诡异的事情发生在我身边。我的一个好朋友,被揭穿是个骗子,我和他曾一起在普林斯顿大学田径队训练。他伪造了学历证明,编造了个人简历,获得了奖学金。我们都以为他19岁,但实际上他已经31岁了,还坐过牢。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到他上地理课的教室逮捕了他,他回到了监狱。那年春天我去探望了他,并且在麦克菲的课上写了这件事。

但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样生猛而又艰难的题材是很难驾驭的——发现我的朋友并非我想的那样,并且看到他入狱,这让我很受打击。所以我在课堂上写的这个故事并不成熟,肯定无法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不过,未来某一天我会把这件事完整地写出来,或许是等我决定写回忆录的时候。无论如何,那次经历在很多方面影响了我。你或许还记得《江城(River Town)》里的某些章节,我写到了“何伟(Ho Wei)”,以及这个名字如何成为了我的新身份——我的中国身份。我写的时候,想到的就是我的那位大学同窗。我在思考改变身份给一个人带来的自由状态。在中国涪陵,我小小尝试了一下“变身”的滋味,这也帮助我理解了为什么我的朋友要那么做。

 

那时你最想写的是什么?

那时我更喜欢虚构类作品。主要是因为我对这类题材更熟悉,我想我当时相信小说更重要,更有文学性,更具艺术感。这在我们的文学生态中也是一种通识。小说比非虚构更有声望。小说界的奖项也更多——比如,诺贝尔奖会颁给非虚构作品吗?一切都在暗示非虚构类作品没有艺术性。我那时很年轻,大概未加思索就接受了这种偏见。

所以上学期间我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写小说上。但一份工作将我带入了非虚构的领域。那时每个暑假我都去做调研员,那些工作包括采访与整理资料,都是非常实用的技巧。大三之后,我得到了一份在凯洛格基金会(Kellogg Foundation)担任人种学调研员的暑期工。我要前往密西西比河畔的小城赛克斯顿(Sikeston),在当地做些调研,写一份较长的人类学论文。因为他们想更深入地了解那个地方,从而为当地的年轻人开发一些课程。

我当时非常年轻,但那份工作给我了很大的自由度和责任感。我必须自己规划所有的调研,没人会指导我。我开车南下到赛克斯顿,住进一家旅馆,然后采访当地社区的居民。那真是一段非常棒的经历,毫无疑问是我在大学期间做过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最后,我在一家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这篇调研文章,但那完全是我的个人行为,与大学课程无关。那就是一份暑期工而已。这就是教育面临的困境——你仍然需要在规定学科之外不断地学习。我很幸运在大学就得到了这样的机会。在成为一名作家的路上,它对我影响很大。当我打算写一个长江边的小城时,我仍然能用到当年写密西西比河边那个小镇时的经验。

 

你最初发表的都是什么样的故事?

在牛津大学读书时,我开始零散接一些自由撰稿的活儿。我曾去瑞士报道一个职业篮球运动员,可实际上我并不知道该怎么做。其实我在牛津也不常写东西,对我来说,那是令人沮丧的一段时间。 1994年夏天毕业后,我决定花半年时间环游世界,到东方去看看。我当时的想法是多走一些国家,然后决定接下来住在哪里。但我也计划写点什么。旅途中我一直都在寻找故事,回到美国后我把它们都写了出来。

第一个故事,是我乘火车从莫斯科到北京的经历。那是一次迷人的旅行,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我写了一篇随笔,寄给了《纽约时报》。我不认识那里的任何人,只是盲目地投了稿。奇迹地是,他们发表了那篇文章。我就这样开始了。那段时间我的署名是Pete Hessler,而不是Peter Hessler。大部分作品都是游记。

 

编辑们是怎么反馈他们的意见的?

他们对我真的很好。我那时不在纽约或华盛顿,住在密苏里的父母家里,文章写好后再邮寄给他们。在媒体这一行,我不认识任何人。最初我每年都能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两三篇文章,同时还为《Philadelphia Inquirer》,《the Washington Post》,《the Newark Star-Ledger》和其它报刊撰稿。《the Newark Star-Ledger》的编辑给了我最大的鼓励。他说,我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

 

那时在美国做一名全职作家,是否很难?

那时我其实还没有能力养活自己。虽然我已经发表了相当数量的文章,但绝大部分都是发在报纸的旅游版上,稿酬并不丰厚。所以,我跟父母一起住以节省生活开销,同时我还在密苏里大学教书以及担任助教。那段期间我还尝试写一本书,讲述我从牛津返回美国期间的旅行经历。我写了大约150页之后把稿子寄给了纽约的一家出版商。一位编辑给我答复说,有些章节很不错,但是她不觉得达到了可以出版的标准。我同意她的意见。我并没有因此感到消极。我很享受写书的过程,并且我相信自己最终会拿出更好的作品。

我想当时我对未来并不确定——我知道要成为一名作家会很难,而且我仍然不知道自己应该着重写小说还是写非虚构。 但我确定自己想学习一门外语,并且去国外生活,写点更深入的东西。所以我加入了和平队,到了中国。

涪陵师范学院的教师宿舍楼。何伟曾住在顶层,远望江水

 

写《江城》之前,你在涪陵居住时都在写什么?

我在涪陵写的大部分故事,都没有发表。写过一些旅行故事,其中一两篇还不错,发表在《纽约时报》。有一篇是我在成都的一家茶馆坐了12个小时,观察周围的人。但我并没做太多自由撰稿。因为给纽约的编辑发稿真的很麻烦——我当时没有电子邮件。稿子是邮寄过去的,然后当我们需要编辑修改时,每次都要长途跋涉到乌江对面去收发传真!

 

会写日记吗?

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事实上我从来没干过这事。但每当遇到好玩的事,我都会写下来。比如,我们参加过一次疯狂的酒席,真的很好笑,然后我回家就坐下写出来。我还写了很多有关教书的东西,也拷贝了很多学生作业,因为我发现他们写得非常优美有趣。所有这些都不是为了出书。我写作是因为这些经历太浓烈,而写作是个美妙的回味过程。这也是一个作家领悟到的最好的事——当你写下身边发生的故事,你会有很多收获,并非仅仅是为了发表。你在记录那些可能会被遗忘的故事。你在培养自己成为一名作家。并且,你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去思考和消化它们。

 

《江城》的结构很有趣。除了主文,还夹杂着一些第三人称的章节。你是怎么结构的?

关于这本书的结构,我想过很多。在涪陵最后一年的一月,约翰·麦克菲给我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建议我考虑写一本关于涪陵的书。没有他的建议,我不会想要开始写书。但突然之间一切显得顺利成章,我便开始准备。

我意识到这本书有一个难点。我希望自己能描绘涪陵——营造出一种强烈的地方特色感。我留意到大多数描写中国的外国作品,都没有突出这一点,因为外国人通常都在北京或者其他大城市居住。但对我来说,涪陵是可以那样处理的。我在当地所有的徒步旅行和跑步,让我对那里的风土人情很熟悉。

但同时,我还想描述出一个毫无头绪的外国人刚刚抵达涪陵时那种感觉,然后让那个地方的特色以及语言慢慢清晰起来。问题在于:如果我写到自己初到涪陵,什么都不了解,然后突然又开始深入描述这座山城,这样读起来会非常奇怪。因为我好像才刚一无所知,马上又了如指掌。读者可能会想,这家伙刚刚下船,怎能这么详细地描述这里。所以我的解决方法就是把我自己从这些章节中去掉。我不再使用“我”来描述这个小城、群山,以及一些当地老百姓。随后,我把这些内容,安插在那些以第一人称讲述并按时间顺序推进的章节之间。

 

这两部分内容,是一起完成的吗?

我能感觉到,那种结构会让这本书呈现出多变的笔调。所以,在涪陵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四处走访,把所有使用第三人称的部分都写完了。我也理清了这本书的结构,但那时我没有开始写第一人称讲述的部分。我想这是个性使然,我希望能在告别涪陵后再写它。

然后我带着那些用第三人称讲述的章节飞回老家密苏里,坐下来开始写我在涪陵的生活。一切都顺理成章地完成。不过,在涪陵时我就有一种感觉。当我写那些第三人称的章节时,我能感到自己的声音成熟了许多。听起来,我像个真正的作家了。

 

但在结构《甲骨文》那本书时,你用了另外一种方式。

在《甲骨文》里,结构则起到了完全不同的作用。我希望有两种叙述方式:一种是编年体,每章的标题都标有故事发生的时间,连续讲述特定的人物与事件。这是书的主要部分,它是线性呈现的——随时间平铺直叙。但在这些章节之间,我希望能够加入一些立体的,跳跃式的短章。这些短章不会沿着主体的方向发展;而是以一种随笔式的方式,调查一些话题。当然,这类章节的大部分内容都与考古或历史有关。我的想法是希望能结合多种情感:时间的流逝,现实的演变,以及你只有在考古学中才能体会到的所谓的“deep time”。

当然,这两种叙述方式之间还是有些许关联的。我写到了考古学家正在为一座被掩埋的城市“绘制”地下城墙,然后我们看到深圳的艾米丽(Emily)被一个现代经济特区的藩篱包围着。我写到了梅维恒(Victor Mair)谈论马和考古的关系,然后我们看到姜文从他的马上坠落。并且中文的副标题与英文的主标题也不同。书中有很多小线索和小包袱,只有那些对中国有深入了解的人才能领会。这本书的写作过程充满乐趣。但是工作量非常大,素材也让我很费神——整理资料是项艰巨的工作。

这本书可能是中国三部曲里我自己最喜欢的一部。我觉得它非常特别。我写了一些老人,他们几乎从来没在记者的文章和书里出现过,这有点悲哀。我们不应该如此轻易地忘记那几代人,不过中国的活力以及年轻一代也确实更具魅力。在这本书里,我还有机会写了我喜欢的地方——台湾。

 

你居住在北京时,写过一些偏新闻、偏记者式的短文,对你的写作有帮助吗?

从1999年3月到2000年秋天,我频繁地写了很多短文,然后我开始把重心完全转移到杂志的长篇故事和写书上面了。所以那是个短暂的时期。但它很有用,因为你能尝试不同的风格,看看到底哪种感觉比较自然。这类工作还迫使我出去采访。这一点至关重要——我走了很多地方,和很多人聊天。而且我学会了推销故事,学会谋生。那非常关键。靠写作赚钱并非易事,你必须有一些经济头脑。在涪陵时相对贫穷的历练,以及身为一名年轻的自由撰稿人的困扰,这些都让我学会了如何去打理这种生意。能自己处理这些事务,可以给我更多写作上的自由,而不必为钱担心。

我很幸运那段时间并没有持续很久。大约一年半,刚刚好。因为最终你无法在短篇文章中尝试那么多有趣的结构和故事。所以,我从中汲取了“营养”之后,接着写我的长篇去了。

 

吃老鼠肉的那个故事,怎么登上《纽约客》的?

你知道,我当时要去香港办理签证,这样我就能继续非法地在中国做自由撰稿人了。我每半年都要办一次,所以我才得以在深圳认识艾米丽——去香港时我会住在深圳。而且,坐火车去深圳,比飞香港便宜得多。

我在中国的媒体上读过关于老鼠肉餐厅的故事,决定去看看,争取能写篇稿子,这样我此行的旅费就有着落了。随后我写了一篇文章,被《南华早报》买走了。其间我也给我的朋友们,包括麦克菲,寄去了一篇不那么正式的关于这个故事的随笔。他很喜欢,就发给了雷姆尼克(注:David Remnick,《纽约客》编辑)。然后雷姆尼克来信说他想发表在《纽约客》上。当然可以,那一直是我的梦想。但是我已经把文章卖给《南华早报》了!我给他们打电话,恳求先不要发表,他们同意了。他们真是大好人。这个故事刊登在《纽约客》后,《南华早报》随即也在他们的报纸上刊发了,所以他们应该没太大损失。

之后,雷姆尼克问我还有没有其他故事。一年前,我去过一次朝鲜边境,写了一篇文章。我把它寄给了《大西洋月刊》,但没有任何回应。于是现在我可以给雷姆尼克了,他很喜欢,又发表了。他们还想看看我的书,随后我们从中抽取了一部分,又发表了。很快我开始给《纽约客》撰写第一篇报道,也就是深圳的艾米丽的故事。

 

《纽约客》对你来说有多重要?

当然,上面说的一切完全改变了我的职业历程。但在当时,我并不知道如何应对,所以转型的过程很困难。我本应飞到纽约去与编辑们见面的,但是我人在中国。在面对面见到《纽约客》杂志的任何人之前,我已经发表了五、六篇文章。我从未自信他们会继续发表我的文章。我们在沟通上出现过很多问题。分割两地也增加了沟通的难度,而我从没有为任何刊物像记者那样工作过,所以我真的不懂这个行业里的文化。而且,我对中国的看法与绝大多数记者不同。我不想写名人,或者大的政治人物。我觉得继续自己在《江城》里的那种风格会更有意义。所以,《纽约客》与我之间并非总是能理解对方。实话实说,直到2005或2006年,我在这份工作上才有了一点安全感。

 

《纽约客》想要什么样的故事?在选题上,你们之间有过冲突吗?

坦白说,我基本上从没按照他们的选题建议写过稿子。编辑们为此苦恼了很长一段时间,最终放弃了努力,停止向我提要求了。事实上,我是不想为他们提出的那些选题去调研和采访,大多都很传统或者政治性太强,我觉得不会有什么实际产出。我很清楚自己想要写什么,但很多想法也都被他们拒绝了。《甲骨文》里有五个故事都是被《纽约客》毙掉的。

最让人伤心的是那篇关于姜文的特写。那是《纽约客》指派的选题,出钱让我采写,还派了个摄影师。但最后他们不喜欢那篇文章,一直没有发表。我对此很难接受。姜文很大方地给了我很多时间,这个结果让我很尴尬。不过我知道那篇文章不错。如果我当时人在纽约,或者好好地与编辑们沟通,也许文章能通过。但它最终还是被毙了。还好,我在《甲骨文》一书中收录了这个故事。因此,当史景迁(Jonathan Spence)在一篇书评中特别提到他很喜欢姜文那个章节时,我非常高兴。

 

你是怎么推销你真正想写的故事的?

我常常先斩后奏。我知道如果我报上一个有点晦涩的选题,他们十有八九是不想要的,所以干脆直接先写出来。我自己负担前期的费用,没有任何担保,然后赌一赌他们是否要这稿子。我能这么做是因为《江城》和《甲骨文》两本书的销量还不错。这让我在财务上有些余地。很多我非常喜欢的文章都是这样写出来的。比如,我写过一篇在中国开车的随笔,就采取了那种冒险的方式。《中国巴比松》和《唐医生》也是如此。如果我先告诉他们我想写一个偏僻小镇里的药剂师,他们一定会拒绝。所以我花了一年时间自己去采访,然后写完。这都是一些创作上的决策,有可能实现,是因为我出书存下了一些积蓄。

我很庆幸自己现在有能力这样做。我也很感激杂志社,当我把文章发给他们之后,他们一般都很开明地接受。他们愿意看到任何态度积极的报道,也乐于发表。我们学会了如何与对方交流。那耗费了不少时间,但如今我们能相互理解,合作也非常愉快。过去五、六年我的挣扎以及文章被拒的经历,现在看来也都是值得的。我必须按部就班地工作,这样才能继续写出像《甲骨文》和《寻路中国》这样的书。

 

即便《纽约客》的文章,有时也难免落入窠臼和某种套路。你如何避免程式化的写作?

我想最主要的是保持独立。我尽量与杂志社保持一定距离——我并不经常去拜访他们,我也没结识几个《纽约客》的其他作家。我很少与其他外国记者来往(除了我太太之外!)。这有助于让我保持思路上的独立。我不想遵循别人的套路。我的个人经历也比较特殊,这也有助于我保持独立。我在密苏里中部一个并不富裕的宗教家庭里成长。然后我去了普林斯顿、牛津、涪陵。我大学修读的是文学及创意写作而非新闻,我还学了中文。这是条比较奇怪的人生路径。我后来又在北京,里奇韦和埃及居住过。就更奇怪了!我想是这种经历让我的想法与众不同吧。

 

你如何同时开展好几个写作计划?

我从来无法预料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写完一篇文章,所以我更喜欢同时着手好几个选题。坦白说,这是个麻烦。想要多管齐下是很难的,也让我的编辑们抓狂。比如,今年春天有很长一段时间,大约四个月左右,我同时在进行五个选题,每一个都需要认真对待并且花费大量精力,都是我以后写书以及杂志文章需要的素材。这意味着我无法在那段时间真正完成任何一个选题——所有计划都是正在进行中。经济上倒没什么问题——幸运的是我的存款足以支持我用这种方式工作。但是编辑们都很头疼,他们希望我的工作节奏能更有计划一些。

 

这些选题之间,不会互相干扰?

对新事物我总是持开明态度,这也是不循规蹈矩的表现之一吧。我不喜欢大多数报道的产生方式——有人看到了一则消息,然后他们决定围绕这个主题再去写一篇报道。我更喜欢跟随事件顺其自然的发展。举个例子,大约一年前,我正在埃及南部地区的阿拜多斯(Abydos)进行考古学方面的调研。但在那个过程中,我发现埃及南部另一个地区阿玛那(Amarna)也有些新鲜事值得写写。所以我去那里开始了新的走访。然后我在阿玛那又遇见了一些住在那里的中国人——跟考古毫无关系——我对他们也产生了兴趣。所以从那以后,每当我到埃及南部去,我就会去走访阿拜多斯、阿玛那、还有那些中国人。那简直疯狂!但是我知道一切最终都会有意义,所以目前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收集素材。

 

你通常都手写笔记吗?

采访期间,我会尽快整理笔记。我通常用手写,但最近也越来越多地使用录音笔,因为被访者觉得这样更自在。但在中国,我从来不录音,因为那让人们觉得不安和紧张,特别是我的采访对象更多是农民和工薪阶层。或许现在情况不同了,人们已经对高科技习以为常。现在我去中国采访时应该会录音吧。

 

所有素材收集结束后,你怎么开始一天的写作?

我喜欢在晨间写作,但有了小孩后,早上的时间通常很忙碌。所以现在我的写作时间很灵活。不过我确实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空间。但也并不一定十全十美。在里奇韦,我是在谷仓里写作的。

给杂志写稿子时,如果效率高,我通常每天能写1000字。写书则更快,因为随着时间的推进你会越来越有干劲。《寻路中国》和《甲骨文》我每天能写1500字。如果有必要,有时我也能写得非常快。关于埃及的一些报道是在很大压力下写完的。报道军事政变时,我四天之内就写完了7000字。

 

谁是你的第一个读者?

我最重要的读者是道格·杭特(Doug Hunt),他是密苏里大学的一位退休教授。我大学期间就与他相识,因为他就住在我父母家附近。他是一位出色的编辑和作家,一直对我非常照顾。他是《江城》的第一个读者。从那以后,他一直是我所有书籍以及文章的第一个读者。大多数情况下,我并不需要很多编辑工作。我已经独立写作太多年,所以我自己已经成为一个很好的编辑了。但是也有一些时候,我会有点找不到方向,是道格帮我挽救了一些文章。

当然,我也会把文章发给Leslie。有时候也发给迈克尔·迈耶(Michael Meyer)和张彦(Ian Johnson)。

 

在稿件发表前,你会发给采访对象看吗?

我基本上不会在发表前把稿子拿给受访对象看。我会核对事实,但不会让他们看到文章。这实际上是《纽约客》的一项规定。因为你无法预料到一名受访对象会对文章作何反应。但也有几次例外——比如,我给艾米丽看了那篇关于深圳的文章。不过通常来说,我不会让他们提前看。这不是合著作品。我是作者。这一点让我与他们的关系变得很关键——他们必须信任我。我在写作时,也时时感受到自己肩负着他们的信任。

 

就写作而言,你曾说《寻路中国》是最成熟的一本书。你具体指的是哪方面?

我想,从写作技巧上来说——笔调,意像,行文节奏——《寻路中国》都是最好的一本。我也说过,就结构和素材而言,《甲骨文》是最丰富的一本。写《寻路中国》时,我想尝试一些不一样的方式。我考虑了一下自己曾写过的不同文体——旅行文学,更多个人体验式的叙述,以及以大量采访为主的报道类文章。我希望写一本同时含有这三种风格的书。很高兴我做到了——我的目标一直都是写出三本风格截然不同的书。我不想让它们有雷同的结构或者腔调。

但即便如此,我仍觉得《寻路中国》的中段,也就是三岔村的章节,是目前为止写得最好的。虽然浙江那部分内容有很详实的调研和观察,但是我在三岔村投入的个人感受,无法复制到别处。我觉得自己与三岔村和魏子淇一家人在情感上有深切的关联。而且我住在那里时,有一些非常戏剧化的事情发生。魏佳的病是我在中国经历过的最吃力也最紧张的事。我很担心他会死去。那段时间我一直陪在魏子淇身边。我们一直在想办法给孩子争取更好的医疗。2007年离开中国前,我回到三岔去跟他们告别。我与魏家人一起吃了顿告别饭,魏子淇和我一路哭了三个小时。晚餐刚摆好我们就开始哭,根本停不下来。这么多年,我们一起经历了太多事情。

 

《纽约客》的Lillian Ross写过十几条给记者的建议。其中一条说,不要去写那些你不喜欢的人。你和你故事里的人物关系如何?

听上去是很不错的建议。不过现实情况是,你通常无法提前知道。不过总体说来,我写过的人物都是我钦佩的人,我很享受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其中有些人还和我成了好朋友。魏子淇,曹春梅,当然还有艾米丽和威利(Willy)。大卫·斯普林德(David Spindler)和拉吉夫·葛亚尔(Rajeev Goyal)也常常和我联系,我很敬重他们。我也和纽克拉(Nucla)的唐·柯尔克特(Don Colcord)保持着紧密联系。我希望能联系上丽水那些被我写过的人,但新移民经常更换号码,所以慢慢就失去消息了。

当你完成一篇报道后,和你写过的人物多联系,是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你得看看报道是如何影响他们的,我想那有助于你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更有责任感。我愿意去写那些人的原因是他们有趣,让人产生好感,而不仅仅只是你书中的一个好角色。所以我不想让他们觉得,一旦书或者报道付印,我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

 

人们总说你写的是普通人,但其实细看那些人物,每个人都有非常独特的一面。他们身上最吸引你的是什么?

或许是因为他们其实并不普通。即使魏子淇,实际上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超乎寻常地聪明,并且专注于提升自己。作为一名作家,你总是会被那些更具魅力的人吸引。我觉得这很正常,因为在描述他们的世界时,你也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了他们。对我来说,最主要的事情之一,就是找到一个还没那么出名的人。人一旦有了名气,就会有意识地注意如何维护自己的形象,你就很难接触到更真实的东西。他们懂得如何应对媒体,通常也就不会与你敞开心扉。

我总是被异乡人吸引,或许这与我个人成年后的经历有关。从密苏里到普林斯顿是一段动荡的时光,后来到牛津又到中国更是如此。我学会了让自己习惯处在一个异乡人的视角,并且我想这也能帮助我更好地观察四周。这还意味着我与这些异乡人有着深刻的共鸣。我能感觉到自己与深圳的艾米丽,华盛顿的拉吉夫或者长城上的大卫·斯宾德勒之间的情感关联。我知道,离开舒适的环境而到外面的世界去冒险,需要很大勇气。这也是我喜欢住在中国的原因之一——我钦佩所有那些我遇见的背井离乡、试图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们。他们是我的灵感源泉。

 

书出版后,你会亲自去推销它吗?

我并不认为推销有那么重要。推销的重点总是集中在出版初期——也就是上市后的第一年。但是真正重要的是,一本书经过了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之后获得的评价。而你是不可能推销那么久的。所以你只需要尽全力写出一本好书,然后随它去,希望能有读者产生共鸣。

《江城》出版时我几乎没做任何宣传。没有精装本的巡回签售,出版商也没打广告什么的。我也没接到文学研讨会一类的邀请。但我觉得那样挺好。我没把时间花在推销上,而是集中精力准备《甲骨文》。到了《甲骨文》出版时,我的重心已经放在《寻路中国》上了。

 

但作家是否需要在这个时代营销自己?

这也是我不喜欢推特(Twitter)的部分原因。作为一个作家,推特很大一部分的作用是宣传。我认为一个作家如果过分关注自我宣传,不太健康。同时我也觉得,对驻外记者来说,这是一种糟糕的报道形式。我不想发一篇只有140个字的快讯来讲述埃及发生的事。当你从埃及或者中国发回报道,你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背景,而不是只言片语。更不用说让从事长篇报道的作者按照这种限定格式思考是多么糟糕了。

 

你也有写不下去的时候吧?

我很少遇到写作上的问题,但有时候我觉得开篇很困难。我尽量不去担心,保持冷静与耐心,写作需要更多时间,我接受这个事实。过去十五年,我写了那么多文章,这让我心里比较踏实。我知道我可以。我也明白,很多我本人很喜欢的故事,开头并不顺利。写作这件事没什么清晰的脉络可循。有时候一篇报道写起来顺畅无比,比如《唐医生》——我很快就写好了。但是《恕我直言》(All Due Respect)的写作过程中则遇到了麻烦,初稿做了很大改动。不过,最终完成后也成了我最喜爱的文章之一。所以我一直记得这一点——我总是有修改的余地,有时候开篇难产的文章到最后却是非常精彩的。

而且,我在写作时总是会重读我喜欢的那些作家。我会读几页海明威,或者麦克菲,或者菲茨杰拉德,或者琼·迪迪昂(Joan Didion)。他们给我灵感,帮我保持镇定。

 

那么最麻烦的是什么?

总体来说,我觉得写作相对容易,调研和采访则困难得多。我的所有写作计划都是无法预料的,这让我很有压力。而且,当你写到那些不为人知,也从未被媒体报道过的人,文章的重点就不是那么明显。作为采访者,你需要具备更多的智慧和耐心。我常常担心自己没有拿到最详实的资料,或者故事进行不下去了。我也担心自己浪费了受访者的时间。为了写“唐医生”,我花了一年多收集素材,那段时间我真的不知道这篇文章能否出来。直到最后一刻,一切才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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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的部分内容,已刊发于《GQ》2014年9月刊。这里是全文。

 

该文于2014年10月28日首发于界面长篇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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