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012年全国人均失业保险金为707元,2016年达到1051元,年均增长10.4%。5年来,共有2170万人次领到失业保险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表示,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指导各地适当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意见》指出,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以《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为依据,兼顾失业保险“保生活”和“促就业”两项基本功能,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012年全国人均失业保险金为707元,2016年达到1051元,年均增长10.4%。5年来,共有2170万人次领到失业保险金。

对于能不能把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得更高一些?上述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宜调整过高:一是《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上限,即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失业保险保障的是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过高的待遇水平不符合我国失业保险“保基本”的原则。三是确定失业保险金水平还要兼顾促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金标准过高,可能会影响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此外,还要统筹考虑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2016年,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79.7亿元,月人均缴纳医疗保险292元;支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710万元;支出培训补贴14.2亿元;国务院批准的东7省试点政策用于促就业支出183亿元;向76.2万名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8.3亿元,人均3255元。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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