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信达雅”,让我尴尬癌都犯了

这个玩意儿如果称得上信达雅,严复他老人家估计能从坟墓里跳出来吧!

你还记得这张图吗:

它在各种翻译群里被转发,在不懂翻译的外行那里被转发, 甚至还有微信公众号写文章赞美这个翻译“信达雅”。

这两天有不少学翻译的读者朋友留言说,他们学校的老师在文学翻译课上分析了“浮世三千”这个译文有多么信达雅。

信达雅?Excuse me? 这个玩意儿如果称得上信达雅,严复他老人家估计能从坟墓里跳出来吧! 

首先,这种Broken English真的值得翻译吗

头一次看到这首“情诗”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原文绝对不是英语母语使用者写的。如果是的话,那么他/她大概只有初中或者小学的文化水平。所谓的“中文翻译”,也极有可能是英文原文作者写的,或者根本就是由中文原文翻译成英文。

说句实话,在这个英文情书及其译文在朋友圈泛滥之前,我都懒得评价它,因为这个原文本身就不具备翻译的价值。漏洞百出的原文,很难产生出什么好译文,如果有,那也是译者自己的加工。原文语法就有错误,你译文也跟着错,这种“信达雅”有价值吗?

至今没有人能说出原文到底是谁写的,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作者英文很差。如果有人用这样的情诗跟我表白,那我真是尴尬癌都要犯了。

原文上来就不对。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 Sun, Moon and You.

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and You forever.

Sun和Moon 前面要加The, 这是初中生都知道的事情。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也是语法不正确的句子。

让我们来看看外国朋友们的说法

另一位外国朋友指出了原文的逻辑问题:

即使我们把原文的语法错误改了(譬如改为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此英文情书还是会看起来很奇怪,因为太阳只在白天出现,月亮通常也只在晚上出现,你原本也没有别的选择,这样的类比会让人觉得“You forever”毫无美感。这就是英文重视逻辑的一个例子,只看中文翻译感觉或许并不明显。

是“信达雅”还是伪文言?

我们在判断翻译好坏的时候不能靠中英对照版的叠加来判断,因为两者都看会辅助你的理解,有时候虽然译文翻译的不对(或者原文写的不对),但是看中英对照你也能猜意思出来,能脑补——一个需要把原文和译文加起来才能看懂的文章,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都不认为能用中英文“创作”(即自己写一篇文章,每段下面再翻译过来)的人称得上是会翻译。

判断译文水平,要把原文和译文单独拿出来看看通不通。此情书很有可能就是中国人写出的一个不通的英文,第一语法不正确,第二因为英语水平太低,并没有什么意境。 大概因为译文用了些古典文学的元素,才会有很多人觉得比原文更好。

作为一封情书,我们或许可以忽略其逻辑,毕竟普通读者也就是看个意思(喜好古风的人往往容易被廉价的诗意感动)。然而原文作者如果真的是一位英语老师,这英文水平,我是有点为他/她的学生捏把汗啊。

下面再来说说这个广受好评的伪文言译文。

不知道什么时候,网络上掀起了一股风气,一些翻译爱好者喜欢把英文歌词翻译成文言文的风格,以显示自己的文学造诣。围观群众往往会感慨,“译文比原文还美!”
“还是汉语更博大精深!”殊不知,在这种文体改造之中,译者难免会对原文进行歪曲和添加,甚至把原文改的面目全非,还哪里有原汁原味呢?

有些人脑海里“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想法挥之不去,动辄要证明中文比英文更优越性,那么伪文言译文的出现刚好正中他们下怀。

上图,让我们来欣赏一下近年来的一种翻译风气:

恕我直言,此种文字游戏还算不上是翻译,业余爱好者拿来自娱自乐还行,如果职业翻译都这样干活儿,客户就要疯了。

翻译的目的是什么?

翻译诗词歌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使其被理解,被传颂,而不是让你炫技的。所以,这种自娱自乐的翻译属于自high,从我一个专业翻译的角度来看连及格都没有,根本扯不上什么“信达雅”。

把歌词译成文言文只能让外行佩服一下你,因为你把通俗易懂的流行音乐歌词变得更难懂了,并且根本唱不出来。不信你找个诗经体的Someone like you 译文唱唱试试?

为什么我认为该译者语文没学好?

现在让我们回到这首“情诗”的翻译。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

这两句意思勉强还说得通。把一个小学水平的英文翻译成浮世三千的style,确实是上了个档次,看上去比原文好一些。我们先不谈译文的平仄,因为它不是诗,不是词,不能拿格律与平仄来要求它,何况这种喜好伪文言的译者95%都不懂平仄。

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原文语法不对必然会影响译者的理解。译文“日为朝,月为暮”,这啥意思?英文语法不对,你中文也跟着不对?英文没学好也罢了,不是英语专业的人很多年不碰英语了可能看不出来原文错误在哪儿。然而用文言文的形式掩盖译文的错误,这种汉语的不规范可能就不那么容易被普通读者察觉了。

“日为朝,月为暮”,看上去很高大上?来看看白话是啥:“太阳是早上,月亮是夜晚”。网上有人说“为”在这里应该读第四声,那就成了“太阳为了早上,月亮为了晚上”,这中文能说得通吗?成年人有这么对恋人说话的?(有人指出,译者这里是把古汉语和现代汉语混用,古汉语应该用“则”来表达for的意思,譬如“朝则日,暮则月”。)

“卿为朝朝暮暮”更是一个表意不完整的句子(“你是我朝朝暮暮的想念/爱恋”才完整)。

原文语法错误导致译者只能猜测,而翻译作品如果也不讲究语法到要靠读者发挥天马行空的想象才能看懂,那这个译文就是不合格的。

这里又体现出翻译工作者的日常难题:原文逻辑不完善,译者要怎么办?

如果译者也不懂逻辑为何物,还认为文学翻译不需要考虑逻辑和语法,那就难办了。

“浮世三千”版译文好像试图押韵,但又不会押韵。按照“浮世三千,吾爱有三”的韵,“日为朝”与“月为暮”不押韵,“日为朝,月为暮”与“卿为朝朝暮暮”竟然用重复最后一个字来“押韵”,造成了严重的不伦不类。太阳是早上,月亮是夜晚,你是朝朝暮暮。这是什么鬼?原文字面意思大概是“我爱早晨的太阳,晚上的月亮,以及永恒的你。” 而非“太阳是早上,月亮是晚上,你是每个早上和晚上(这种中文水平和思维逻辑近乎儿歌)”。并且,严格来讲,“暮”是指傍晚。

图片截取自《汉典》网页

把现代英语翻译成半文半白的中文,总能骗过不少人。如果你把“浮世三千”版译文引申一下,用现代汉语装饰的很美,那是你对译文的加工。评价译文好坏不能靠脑补。

如果你觉得“浮世三千”和“朝朝暮暮”这两个词儿就很“雅”了,连不伦不类的形式和语病都可以忽略,那我只能说这“信达雅”的要求也太低了。

还有一点,秦观早就写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所以“卿为朝朝暮暮”也算不得多高的境界,朝朝暮暮本来就不等同于forever,故而对该译文“信达雅”的赞誉在我看来非常搞笑。

说白了,这个译者古汉语水平太差。古诗词基本功不及格,写文言文自然很勉强。

一位朋友提出修改建议:

朝则日,暮则月
朝朝暮暮,爱君不绝

至少读起来顺畅多了。

该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总的来说,“浮世三千”是一个以伪文言的形式包装出来的,非常令人尴尬的译文。这样的译文如果能被称之为信达雅,真是让我怀疑评价者的语文水平了。

我认为翻译公司不妨把这个案例作为一个筛选译员的标准,反正以我的标准,看不出来原文语法问题的翻译不能用(如果用这样的人做汉英翻译,那做出来的稿子简直是灾难),会把原文翻译成这种伪文言的人,也不能用——明显他/她就不明白翻译是干什么的。

有人说我太较真了,然而不认真的翻译没有前途。在平常的翻译审校工作中我也遇到过喜欢胡编乱造的译者,深感他们已经误入歧途——以为只要自己觉得美,就可以随便造词,英译中歪曲作者原意,中译英胡乱使用英语词语搭配,连字典都不查。殊不知这种“意境”非但不美,还让人发笑。

鉴于之前有不少翻译圈的人在夸奖这个译文“信达雅”,甚至还有高校教师以此为榜样教育学生学习“浮世三千”的文风,我认为还是需要有人站出来戳破这个泡沫。

翻译圈已经有太多混事的人了,反对“浮世三千”这种所谓的“信达雅”,就是反对一种浮夸、跟风和以次充好的风气。

对于翻译来说,没有才华不可怕,最重要的是具备踏实认真的态度。对于文字工作者来说,最可怕的是语言表达不标准、不规范还不好好查字典,逻辑都不通还想卖弄辞藻。这样的译者你绝对不想合作第二次,因为英语语法太差和中文表达不规范对于笔译来说是致命问题,你没有时间当他的语文/英语老师。

不会文言文不要紧,那就把现代汉语写规范。学好中英文语法,才是做好翻译的第一步。

PS:很多朋友提出“不忍卒读”不对,建议改为“不堪卒读”

请看汉典“语法”项的解释:含贬义

虽然有“常用以形容文章悲惨动人”这个解释,但不代表“不忍卒读”就只能作为褒义词。

至于建议改成“不堪卒读”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我觉得说得很有道理。

 

作者冬惊,文学翻译,同声传译,青年作者,尔东萱翻译工作室创始人。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英国纽卡斯尔大学中英口笔译硕士。本文由作者授权界面新闻转载。

来源:冬惊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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