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报告让被处罚险企曝光 华夏人寿连续“踩线”

截止二季度末,四家保险公司背负监管措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随着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接近尾声,保监会对保险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也一览无余。目前,共有74家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偿付能力报告,截至二季度末,有四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监管措施。

今年二季度,华夏人寿因“江西分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筹备组在2016年4月至6月筹备期间,存在个险营销培训费部分费用报销记载事项与实际发生不一致、向外勤人员收取单证保证金、培训费由个人保管等行为”,公司被江西保监局罚款15万元,涉案员工处以警告和罚款。

这是华夏人寿今年第二次收到监管处罚了。今年一季度,因“河北分公司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河北分公司被罚款10万元并对时任副总经理警告和罚款。显而易见,华夏人寿是上半年被采取监管措施次数最多的公司,且处罚都来自分公司,公司需要加强对分公司的管控力度。

另一家在今年上半年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是英大人寿,3月底河北保监局对河北分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分公司停止河北省辖区团体保险新业务3个月(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保定中心支公司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警告并处以罚款。

处罚原因则是:河北分公司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存在团险理赔业务部分数据不真实的情况;认定保定中心支公司2016年6月、7月存在理赔业务部分数据不真实,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的情况。

部分业务数据甚至财务数据不真实已是行业长期的乱象。小则影响年度报表的客观真实性,严重则影响以此失真数据作为测算依据的产品费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今年监管层明确发声,要整顿行业数据“弄虚作假”的现象,不准瞒报错报。

监管函时间最长的是华汇人寿,公司2013年6月份收到《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3】33号)。截止今年上半年监管函仍未解除。界面新闻查询保监会官网和公司官网,均没有找到这份监管函的具体内容。

新光海航人寿则是目前背负监管函最重的公司了,2014年3月收到“暂停增设分支机构”的监管函, 2015年11月暂停开展新业务,均尚未恢复。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