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土地紧张难题 深圳加快棚改进程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虽说深圳是一座“没有农村的城市”,但近期却刮起一股“棚改”风。为加快深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深圳市住建局近日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提到,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申请依法启动强制程序,对签约期内少数业主住户拒不签约、拒不搬迁阻碍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实施主体可以向项目所在区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区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区指挥部审议。审议通过,依法启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强制程序。

对于深圳市棚户区改造政策使用范围,意见稿提及深圳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项目应当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不再采用城市更新的方式进行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

意见稿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模式。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推广“政府主导一国企实施一公共住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模式。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只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进行实施。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库的,由深圳市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含其子公司)及其他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

目前,棚户区改造正在逐渐成为深圳旧城改造的另一朵新生之花。以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为例,其初衷和主要目的是彻底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获得了居民积极响应和广泛认可,截至目前进展迅速,成效明显。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认为,棚户区在深圳并不多,强制执行之类的字眼应该是首次出现,体现了政府改造棚户区的决心。

来源:证券时报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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