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放行率连续数月不达标 首都、浦东机场年内无法新增航线航班

首都机场因4-6月连续三个月数据不达标,自7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1日,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宣布根据《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因航班正常数据不达标暂停受理首都机场、浦东机场新增航线等申请。

航空公司方面,该通知包括给予深圳航空、东海航空、厦门航空通报批评。

机场方面,首都机场因4-6月连续三个月数据不达标,自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浦东机场6月数据已达标,但因2-5月份连续四个月数据不达标,自7月25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福州机场、厦门机场因6月份数据不达标,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此外,民航局还表示,在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受限期间,按照航班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在调减其现有航班后批准新增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航班的时刻申请。由华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负责实施相应的航班调整工作,并向民航局专文呈报。

根据民航局发布的今年6月份各机场放行正常率显示,福州机场、厦门机场和北京首都机场以50.73%、52.81%、56.04%的正常率在“旅客吞吐量占全国1%以上机场”中位列倒数第一至第三,同比去年都有10%左右的降低。其中“机场原因造成不正常航班占计划航班比例”为0.027%、0.014%、0.381%,该项在统计的机场中比例最高的为昆明机场。

造成航班不正常的原因通常比较复杂,如天气原因、空中交通管制、机械故障、飞机调配、旅客原因等。机场和航空公司内部因素表现在航空公司的航班管控措施、机场运行保障能力以及空管部门的作为,运行主体间的协同联动机制也影响到航班的正常率。

根据《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放行率不达标的机场实施梯度处罚:时刻协调机场当月放行正常率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时刻协调机场放行正常率连续2个月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机场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的申请;时刻协调机场放行正常率连续3个月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连续6个月停止受理该机场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的申请;时刻协调机场放行正常率连续6个月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容量调减方案,报民航局批准。

此外,航空公司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高于8%(含)且排名后三位的,自通报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航空公司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三是航空公司当月到港航班正常率低于60%(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空管方面,该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规定,由于空管原因(含流量)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高于8%(含)的予以通报批评。此前,这一比例为9%。

事实上,早在2015年,民航局就已经开始出台限制措施,对航班正常率低的航空公司和放行率低的机场采取暂停受理新增航线申请等手段。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限制措施经过3次优化调整,民航局对航班正常率不达标单位的处罚逐渐升级,标准愈加严格。

根据民航局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航班正常率达76.76%,同比提高了8.4个百分点,自2011年以来首次全年航班正常率突破75%。

针对航班延误现象,去年7月,民航局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航班正常工作的经济管理类规章,对旅客集中关切的航班延误原因界定、延误后的信息告知方案、投诉的及时处理、反馈以及服务保障流程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范。

随后,民航局连续下发《关于做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工作程序的通知》、《关于实施<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督促航空公司、机场以及空管部门等相关运行主体在航班延误后及时、准确的向旅客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信息通告工作,确保通告信息真实、一致。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