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丹丹
在巩固近年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成果基础上,深入抓好中央企业降杠杆防风险工作。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经营积累、强化资本约束、拓展股权融资等综合施策,使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总体稳中有降,资本结构明显优化,偿债能力不断增强;加快去产能、“处僵治困”工作,通过市场出清、债务重组、债转股等方式实现削债、减债和减负,主动化解债务风险;结合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会议决定,国资委抓紧出台《中央企业降杠杆控负债防风险指导意见》。
会议还强调,要发挥产业金融优势,推动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支持在“僵尸企业”处置中直接融资和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杠杆水平。
围绕“僵尸企业”等问题,近日广东省国资委、河北省委先后召开会议,对省内“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行了部署。
7月20日下午,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刘小龙一行到省产权交易集团就“僵尸企业”出清进展等相关问题进行调研,强调要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实质性出清处置。
座谈会上集中探讨了通过司法、仲裁、工商、资本市场、非标准化等多种途径构建出清工作试点,对已托管的1634家“僵尸企业”进行实质性出清:
刘小龙副主任强调,要在出清政策体系与处置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股权托管中心以省属企业为重点,对已托管的1634家企业按照具体情况梳理分类,通过不同途径实现实质性出清;针对各个出清途经,与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并上升为指导性意见,形成成熟的出清模板,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实质性出清处置。
7月22日,河北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强调要果断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全面排查和处置钢铁及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僵尸企业”:
会议强调,要积极推动经济去杠杆,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去杠杆的重中之重,果断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河北省不仅要处置钢铁“行业僵尸企业”,还要全面排查和处置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僵尸企业”。要加快转变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要结合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