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与中国财富研究院联合发布报告指出,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近10年来翻了一番,高增长的背后也集聚着潜在风险。下一步应促进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同时改进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这份名为《中国金融业高增长:逻辑与风险》的报告称,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005年的4%升至2015年的8.44%,不仅高于巴西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国家,也高于美国、英国等传统经济发达国家。
报告特别指出,2012年以来中国金融业的高增长是在制造业快速下滑的背景下发生的,这意味着金融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正在丧失,预示着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正在提高。
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16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稳步提高,依次为6.51%、6.92%、7.25%、8.44%和8.35%;同期工业增加值占比则快速下滑,分别为38.66%、37.35%、36.31%、34.5%和33.31%。
从增速来看,2012年至2016年中国GDP增长率分别为7.9%、7.8%、7.3%、6.9%和6.7%,同期金融业增加值的增速为9.4%、10.6%、9.9%、16%和5.7%,而工业增加值的增速为8.1%、7.7%、7%、6%和6%。除2016年,金融业增速全部高于工业增速。
报告说,中国金融业的这一轮快速增长,是传统宏观调控手段与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特征不匹配、金融创新快速推进与监管改革相对滞后的不协调、股票市场剧烈波动与房地产价格新一轮上涨相结合等诸多矛盾的集中体现。
金融业的高增长与房地产业有重要关联。长期以来,金融渠道特别是银行贷款是房地产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如果房地产泡沫和金融泡沫进一步累积,信贷泡沫的膨胀与破灭在所难免,其对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的冲击同样难以避免。
对于当前的金融去杠杆,社科院财经院副研究员王朝阳认为,必须谨慎把握其力度和节奏,“既保证不因杠杆的快速去除而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又能够挤压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的空间并迫使其进入实体部门。”
报告建议,把“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目标确定为8%和30%。即:在“十三五”期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8%左右;到“十三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30%以上。
报告指出,把金融业占比稳定在8%左右,并不意味着金融发展的停滞,而是把金融工作的重点聚焦于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上,把直接融资占比提高至30%则能够更好地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去杠杆和降成本的要求。
王朝阳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要寻求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必须理清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部门的关系,从而找到更好的风险化解方法。在当前金融业发展的复杂程度和潜在风险正在积聚的背景下,建议继续保持当前监管格局,但应进一步改进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的穿透力。
社科院认为,目前实行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横向协同模式,建议把这种模式改为由国务院牵头的纵向协同模式,实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公共服务提供三个方面的协同,注重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并妥善处理好部门责任与协同效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