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下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的企业将进行挂牌督办

《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7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我市将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为主)土壤环境状况的污染面积、分布,分析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建立10年为一个周期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制度。

在严格执行土壤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同时,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按照耕地生态红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对重度污染耕地要严格用途管制,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研究制定并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工作方案》明确,将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

加强企业污染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对其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禁止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城乡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定点堆放,合理再生利用,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同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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