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案再审宣判 刑期减至四年半

“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案再审宣判,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人民法院认定田继光犯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6月27日,界面新闻获悉“保护斑海豹第一人”田继光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案再审宣判,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人民法院认定田继光犯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从2013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曾为田继光做无罪辩护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对此结果表示“有遗憾,有欣慰”。

王振宇表示,从结果上看,“原本追求的是能让田继光立刻回家,但刑期比追求得多,还是会有一些遗憾”。但王振宇还认为,虽然三个罪名都被法院认定了,但也采纳了不少辩护意见,“至少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刑期能从十二年大幅度降至四年半,已经很不容易”。

“他本来羁押时间就比较长,这个案子经历了两次一审,两次二审,能够启动再审程序已经很难。”王振宇说。

界面新闻曾报道,2007年,田继光创办盘锦市保护斑海豹志愿者协会。因致力于斑海豹保护,他曾多次获得环保大奖。2013年,由于一台价值5.28万元佳能相机,田继光被控敲诈勒索罪。同时,他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斑海豹协会资产。2014年4月29日田继光被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和职务侵占罪起诉。其后,经过两次一审、两次二审,自2013年田继光被捕至2017年本案再审,田继光已身陷囹圄超过四年。

至于是否上诉,王振宇称,最后还要看田继光的意见。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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