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机构无需再为减持新规叫苦 证监会修补丁鼓励早期投资

在减持新规发布后证监会表示将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差异化的安排,时隔一周,减持新政创业投资基金补丁即出台。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尽管6月2日,因为端午节假期证监会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但晚间证监会仍旧公布了对市场具有影响的政策。

在减持新规发布后证监会表示将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差异化的安排,时隔一周,减持新政创业投资基金补丁即出台。

根据证监会的表态,此次政策安排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那么补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证监会表示,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对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安排,将区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发行人有实际控制人的,非实际控制人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按照《公司法》第141条的有关规定锁定一年。

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对于非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但位列合计持股51%以上股东范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不再要求其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而是按照《公司法》第141条的有关规定锁定一年。

随后,证监会也在官方网站挂出了对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标准。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的基金即被视为创业投资基金。

1.创业投资基金首次投资该首发企业时,该首发企业成立不满60个月。

2.创业投资基金首次投资该首发企业时,该首发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核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截至首发企业发行申请材料接收日,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该企业已满36个月。

4.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

5.该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规范运作并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得注意的是,若要被认定为创业投资基金需要满足上述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记者随即同一些市场人士交流了对此次政策的看法。一些私募机构的人士认为在减持新政施行的大环境下,对于创业投资基金的区别安排非常优厚。

北京地区一位私募人士告诉记者:"只要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控人的创投机构,其所持股份只需符合公司法规定的限售一年要求即可,证监会的目的已经很明确了,就是要鼓励大家投资早期项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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