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年中企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超600亿美元

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称,2013至2016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

2017年5月7日,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前夕,北京东三环街头挂满“一带一路”宣传海报。 来源:视觉中国

5月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2013至2016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今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就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近千份,完成营业额144亿美元,同比增长4.7%,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近一半。沿线国家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

宁吉喆介绍,目前中方已同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30多个沿线及其他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有关文件,把产能合作纳入机制化轨道,和有关国家对接规划和项目;在多边层面,中方推动发表《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等重要文件,和有关国家共同谋划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也在批量落地。中国高铁、核电“走出去”的第一单都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印尼雅万高铁已签署商务合同并有望全面开工,巴基斯坦卡拉奇2号核电机组项目顺利开工。一批沿线国家亟需、采用中国装备和技术的钢铁、有色、建材等领域重大项目稳步实施。

“2013至2016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截至2016年底,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合作建立初具规模的合作区56家,入区企业超过1000家,总产值超过500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超过1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8万个。”宁吉喆说。

据其介绍,仅今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就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近千份,完成营业额144亿美元,同比增长4.7%,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近一半。沿线国家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基建、装备、技术、服务和品牌的重要市场。

截至2016年底,中方与53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4个沿线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且积极商签标准化合作协议、签证便利化协议等各类合作文件,促进资本、技术、人员等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支撑体系上,中方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和商业性金融作用,发起设立产能合作基金等金融平台,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产能合作项目,为企业开展产能合作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016年底,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沿线国家发放贷款超过1100亿美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3200亿美元,对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应保尽保。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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