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2000万人面临因病致贫、返贫:将对重病患者兜底保障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指出,近几年,尽管脱贫攻坚在不断深入,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不降反升,从2013年的占比42.2%,到2015年提高到44.1%。就此,近日多部门联合下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对大病患者集中救治,对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管理,对重病患者兜底保障。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近年来,因疾病向社会求助的热点事件屡屡发生,引发公众同情或热议,之所以能够引发社会关注,是有其社会心理基础的:“因病致贫”是中国现实存在的现象。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研究制定了《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4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夏更生就此行动计划进行了介绍。

据夏更生称,2015年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占整个贫困人口的44.1%,涉及到近2000万人,其中患有大病和慢病的是734万人。同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被认为是导致农村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自2012年开始,就此问题,中国政府开始实施大病保险,作为对基本医保的补充,对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保上限的重大疾病进行的二次报销。2015 年11 月,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中国政府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各地可根据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

王培安指出,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现了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覆盖贫困人口。

但王培安也坦言,近几年,尽管脱贫攻坚在不断深入,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不降反升,从2013年的占比42.2%,到2015年提高到44.1%。“可以看出,疾病已经成为贫困增量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会越来越大,矛盾会越来越突出。”

王培安也称,在当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中,患大病、重病的约有330万人,患长期慢性病的约有400万人,其中15-59岁劳动年龄段的患者占41%。青壮年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可能给家庭的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影响,罹患重大疾病不仅带来自身的痛苦,威胁生命的健康,还给家庭造成巨大的医疗费用支出。

去年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最新摸底调查数据也印证了上文表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有42%,涉及1200多万个家庭。有的即使暂时摆脱了贫困,也往往因为患病而再次返贫。致贫原因,33%是由于疾病影响劳动力所致,12%是由于“灾难性医疗支出”或大额医疗费用所致。

家庭的医疗费用支出等于或超过家庭支付能力(非生存支出)的40%时,该家庭即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世界范围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最高为13%,因病致贫发生率最高为5%。

在中国,以结核病为例,据2013年国家疾控中心在局部地区的调查显示,中国有50%以上的普通结核病患者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而承受灾难性医疗支出的耐药结核病患者比例则高达80%(耐药结核病的治疗费用比一般结核病要高100倍)。

对于如此庞大的贫困群体,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发表讲话时提出,要采取“靶向治疗”的措施和办法,即精准施策,同时建立长效制度和措施。

就此,近日多部门联合下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对大病患者集中救治,对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管理,对重病患者兜底保障。

在对大病患者集中救治方面,王培安称,将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国家卫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并在 2018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

对于慢病患者,王培安称,将全面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对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

对于重病患者,王培安指出要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障措施,实行联动报销。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但面对数字庞大的医药费用,即使由国家保障制度支撑,不少患者也难以承受其重。

以去年引发社会关注的“罗尔事件”中的白血病为例,2014年,北师大公益研究院曾对白血病患儿进行了抽样调查,400名受访者中,医保平均报销金额为10.7万元,最低1万元,最高累计报销75万元,平均实际报销比例为32.5%。而据中国公益研究院测算,按现行医保政策,患者自负比例平均在50%左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严重。

对此,王培安指出,在我国三项主要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之外,还要将健康扶贫的补充保险作为第四道保障线。

以湖北红安县为例,王培安称,该县通过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2400万,建立补充保险,由保险公司经办。就是通过建立这项制度,无论是贫困人口的门诊也好、住院也好,以年为单位来计算,这一年患者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达到了5000块钱后,超过5000块钱的全部兜底报销。

 “看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他们和报销公司、经办单位、机构签协议,这个协议一定三年。保险公司清算下来的结果,第一年会需要2700万,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还会亏,还会贴300万。但是这个群体第二年会减少,第三年也会减少,三年算账,最后保险公司会实现保本微利。但是,在协议里面还有补充条款,比如到第三年结余多了,保险公司要退回重新安排。如果缺口很少,保险公司就认了;如果缺口大了,政府还会补贴,是采取这么一个方式。”

据王培安称,目前江西、湖北、四川、河北,都在做类似的探索。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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