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女游客遭暴打毁容”事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被古城区法院立案

2017年4月20日,丽江被打毁容的受害人董某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获丽江市古城法院立案。

图片来源:网络

界面新闻获悉,2017年4月20日,在丽江被打毁容的被害人董某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获丽江市古城法院立案。今年春节期间,被害人董某通过微博曝光自己在知名旅游城市丽江被打毁容,引发广泛关注,

2017年1月24日,董某(微博名@琳哒是我)发布长微博称,去年11月11日深夜,自己与朋友张某、孙某在丽江宁蒗一家吃烧烤时,被人以唱歌、学董某东北口音的方式挑衅,更将她拖出包间暴打,一边用酒瓶打砸她的脑袋一边录视频,打得她“满脸都是血”,还用碎酒瓶划烂她的脸,逼她对着视频承认是自己从楼上摔的,不然就把她拖到山上去埋了。

该微博发出后,不足一天就迅速引爆网络,“丽江被打女孩毁容”、“琳哒是我”等相关词汇都成了微博热搜词,此事开始被多个媒体报道。截至目前,该微博转发量已达44万,粉丝数也达到了26万人。界面新闻注意到,董某也一直坚持在微博更新本案进展。

此事经微博发酵后不久,1月25日,丽江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回应,丽江市公安局从网络获悉此事后,组成工作组,调查核实。经过调查,丽江警方锁定了六名嫌疑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并在1月26日,对六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月9日,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3月9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事件发生后,董某曾多次对案件的处理提出质疑。2017年2月21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董某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但董某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并坚持认为警方拖延其伤情鉴定,面部骨折不需要经过90天才鉴定。3月26日,丽江公安局出具的第二次伤情鉴定结果,董某的伤情依然为轻伤二级。另外两位被害人张某和孙某的伤情最终均被评定为轻微伤。她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只辨认过四个(嫌疑人),里面没有给我毁容的人,打我的人从头到尾没出现过”,她还称,另外两位被害人都没有辨认过嫌疑人本人。

3月30日,董某再次更新微博,称已聘请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的王久成律师,律师会在开庭前提交刑事附带民事的诉状。

4月20日,丽江市古城区法院通报称,董某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经获得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该院称,所受理的被告人和荣松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7年4月19日收到被害人董某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

据起诉书显示,2016年7月23日,被告人和荣松曾与其他三人在云南楚雄持刀伤人,该案件的被害人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一级,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王久成律师对记者解释,和荣松在公诉中的故意伤害罪名是针对其在楚雄持刀伤人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董某目前鼻部骨折还未复原,后期还需要进行一些手术治疗。据《羊城晚报》报道,4月13日,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对董某出具诊断书:其颜面多处遗留瘕痕组织;鼻端歪斜,左鼻翼变形;左肉眦鬓皮较右侧严重。主治医生表示,董某脸上的疤痕修复需要花费一百万以上。据媒体公开报道,董某已经为治疗花费了20余万元,包括自己的积蓄15万元和被告人家属凑的6万元。

王久成律师表示,已充分考虑董某受伤后的误工、治疗等所造成的损失,但目前董某的理赔金额还不方便透露,“足以覆盖她目前所花费的误工费、治疗费及后续的其它费用,对董某对伤情鉴定和对警方办案的质疑,也会在开庭时提出律师意见。”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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