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18日消息,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居民家庭首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居民家庭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5%。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