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业主委托30天内要求涨价将不予推广

北京链家再推新承诺,要求所有门店和经纪人从4月20日起,对于委托30天内业主要求涨价的房源,不予在链家网、链家app以及任何外网端口推广。房源包括北京链家的所有二手房业务。对于违反规定的链家经纪人、店经理等员工,北京链家均严惩不贷。

此前,北京链家已做出承诺并严格落实,“对在链家成交未满12月再次出售的房源不予接受委托;对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房源,特别是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所谓学区房不予接受委托。”该承诺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目前已核销318套成交不满1年的买卖房源,同时,链家系统严格限制成交不满1年的房源录入。

此次北京链家新举措的主要内容包括,业主和链家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协议》,委托链家出售房源(暂不适用于租赁等其他类型的房源),但在《房屋出售委托协议》签署30天内尚未售出(未签署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时,若业主要求涨价,链家经纪人将向业主说明链家的业务规则:

(1)若业主同意维持原价格,则房源可以继续保留、正常作业;

(2)若业主坚持涨价,链家经纪人将和业主签署《房屋出售委托解约协议书》,并从系统核销房源,且不允许任何经纪人有针对该房源的任何销售行为。

链家经纪人若实际接受业主在30天内的涨价申请,并有以下任何行为,均属违反链家公司《红黄线管理规定》,责任人将按公司红线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链家经纪人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2)在链家系统中调增委托房源价格;

(3)在系统跟进中说明房源价格已调整;

(4)在链家网房评中说明房源价格已调整;

(5)口头、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其他经纪人告知房源价格已调整;

(6)明知业主的调价违反规定,仍用调整后的价格向客户推荐房源;

(7)针对因业主调价不满足条件而被核销的房源,仍有实际销售行为,包括在公众渠道发布房源信息、向客户介绍、带客户看房、收签订合同等。

对于符合调价规则的房源,链家经纪人应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房源价格,并重新签署《房屋出售委托协议》及其他手续;同时,未经业主同意,链家经纪人不得自行调整房源报价,若违反以上规定,北京链家将对责任人处以警告、记过等黄线处罚。

以上规定适用于北京链家所有经纪人、店经理、商圈经理和总监,违反规定者将受到严厉处罚,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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